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3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2-00074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2〕24号
产生日期 2022-09-13
齐轩霆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行政合规不处罚试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收到你们的提案后,针对提案内容组织局内相关处室研究,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等主要执法部门和浦东新区相关部门研商,并听取有关基层执法单位意见,经深入研究后,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建议体现了律师、专家委员们对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企业合规、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关心关注,对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近年来采取了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清理证明事项、不断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一系列措施,助力本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同时,我局还组建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持续多年参与世行对我国营商环境的评估磋商,并设立了19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联系点,以及时发现并解决营商环境相关法治问题。这些举措为本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例,该项工作本市2019年率先探索,2020年被国务院列为自贸区第6批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2022被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成为各地需普遍落实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3月15日本市首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落地实施,至2022年8月14日,全市已适用清单对五千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如果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来计算,减免的罚款金额超过5.95亿元,企业普遍对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表示欢迎。

在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方面,近年来本市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了多项工作,为企业提供指导,帮助消除违规经营风险。如推出《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试行)》《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等众多合规指引;持续动态发布国际经贸信息,帮助企业防范合规风险;多次组织开展经贸合规培训,助力企业完善合规体系;搭建完善经贸合规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合规风险排查;持续完善市属国企合规管理制度建设,防范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等。

对你们提出的推行“行政合规不处罚试点”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并听取了本市主要执法部门、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基层执法单位代表、部分市场主体代表、有关法学专家和执法实务专家的意见。由于“行政合规不处罚”突破了行政处罚法和众多单行法的规定,且缺乏法律依据支撑,在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大前提下,目前暂无法在较大范围付诸实行,仍需全面深入研究论证。但结合你们的意见和国家对临港新片区的特殊定位,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关于“选择……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的要求,本市在今年出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中做出了探索,规定“管委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开展企业合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开展合规指导时可以引入企业合规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第三方进行合规评估”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展“行政合规不处罚试点”相关调研,深入开展研究,并持续关注临港新片区探索实践情况,在法律框架内给予支持指导。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大力推动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改革举措有序落地实施,助力本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最后,感谢你们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和立法、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2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