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1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300065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3〕3号
产生日期 2023-05-11
洪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充分听取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提案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全社会重视法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尤其是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性人才”的建议

上海历来重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探索精准滴灌培养模式。多年来,市高级法院一直坚持结合各审判业务条线培训需求,每年分类分级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司法实务培训。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公安队伍能力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为引领,积极响应公安部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号召,大力推进政治练兵、基础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不断创新练兵机制、模式、载体和方法,为锻造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上海公安铁军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力素质支撑。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制度建设。研究推动出台《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等,统筹谋划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将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进行明确,从顶层制度层面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进行统筹谋划,同时,推动开展法治实务专家评选等工作,推动不断提升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力度。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人才建设。制定印发《上海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20—2022)》,加大刑事辩护、金融证券、知识产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商事调解等领域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评选平台作用,加大高层次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公证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制定印发《公证行业人才选拔培养方案》,开展2022年度公证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选拔产生公证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进一步优化公证人才队伍结构。有序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评审复评工作、司法鉴定人准入考核及鉴定机构准入评审工作,不断提高人才的执业素养。“领航计划”涉外律师培训营,组织涉外律师参加涉外律师人才高级研修班。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举办“涉外法治系统课程”,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

下一步,将更加突出以复合型、涉外性人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培养力度。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大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打造人才集聚、开放包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治人才高地。二是举办上海法院大讲堂,围绕政治、经济、历史、哲学、人文、科技等开展讲座,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养。分条线举办刑事、民事、商事、涉外商事、海事、金融、行政、执行等业务人才培训,助力上海法学人才高地建设。研究推进国际化审判人才库和紧缺领域司法人才库建设,结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定位和法院审判实际需求,定期发现、跟踪培养一支具有中国立场、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审判人才和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紧缺领域司法人才队伍。

(二)关于“法学院的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要做调整,适应现代社会变化需要”的建议

上海始终关注法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合,不断尝试探索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市高级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已联合开展15期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型教育——“法律助理”项目,参与学生达2000余人。

下一步,市高级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律助理项目的作用,更扎实、更深入地开展院校合作,为努力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提供学习实践平台。

(三)关于“课程设置应该引进更多的实践课程,设置一定比例的校外老师,扩充社会职场人士兼职担任法学院教师”的建议

上海注重对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探索构建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机制,让学生获得更多的实践能力锻炼。市检察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合作联动,安排检察系统优秀师资,为两所高校提供实务导师以及实务课程,进一步增强法学院校课程的实用性,助力法学院校学生实现专业化发展目标。全市23家法院均与相关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在师资互聘、学历教育、合作培训、理论研究、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

下一步,将兼职教师纳入统一的培训体系中,通过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市高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三级法院院校合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院校合作的规范化、品牌化、实效化,重点推进“百名法院人才进高校”担任实践导师,开设实务课程,通过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加快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培育。

(四)关于“职业教育培训需要继续加强,行业组织及单位本身应该成为培训的责任主体”的建议

上海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相关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如市高级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上海市法官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各级法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法院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市检察院通过“扎实开展任职资格培训、全方位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深入开展检校合作”等途径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要求,由各级公安教育训练部门牵头组织民警开展新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技战术训练和发展训练等各项职业教育培训。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开展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成效。一是推动开展常规业务培训。指导推动市律协组织开展律师培训工作,每年培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2000至3000人,全市律师会员律师培训课程线下60余场,参训人次约25000人次,上新线上课程课件200余个,目前已累计1400余个课件供全市律师在线学习。律师培训已达到全市律师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对象包括青年律师、合伙人律师、远郊律师和实习律师。自主编撰了针对实习律师的《律师实务初阶教程》配套教程。搭建云学院平台,凭律师会员证登录观看,对云学院课程进行梳理,整理出14大类律师精品课程,涵盖刑事、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证券、银行金融和民法典等业务领域。编撰律师实务教材,已出版2个系列教程,共15本教材。开发实务进阶教程“律师实训系列课程”,涵盖60门课程,成为执业律师受欢迎系列课程之一。二是推动开展涉外培训。指导推动市律协制定了长期涉外律师培训“领航计划”,为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提供涉外法律理论和实务培训,已连续举办了5期培训,培养了300余名精通涉外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复合型和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相关课程内容涉及领域广,以跨境争议解决、跨境投资与合规为基础,已构建起覆盖法系差异、涉外服务、业务能力、工作方法等多方面的立体课程体系。三是推动落实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按照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支持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培养了第一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效。上海法院将继续加强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以高质量的培训成果加快构建上海法院人才“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形成以国家级、市级审判业务领军人才为引领,以审判业务骨干为后备的人才梯队,为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市检察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继续注重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协调配合,凝聚各方合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培养出更多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养高超、恪守职业道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人才。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民警实战训练,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在岗练兵、实战实训等形式,全面强化在职民警政治训练、基础法律训练、实战对抗训练和各类警种专业训练,着重加强民警执法规范化练兵,培养一支理性、平和、公正、文明的基层执法队伍。市司法局继续指导市律协等积极开展好律师常规培训、涉外律师培训,持续实施“领航计划”。深入推进与上海及海外高校合作培养公证人员的模式,继续鼓励执业公证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继续依托上海一流法学院校开设“涉外法治系统课程”,加强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和实务培训,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五)关于“职业共同体的统一培训要纳入各自考核的范围,形成常态化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上海一直积极主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统一培训。如市高级法院与市检察院开展新进军转干部统一进高校集中培训,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联合举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联合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业务办理、民事法律适用、信访维稳工作等领域的学习和培训,市公安局与市检察系统就打击网络犯罪联合开展培训等。

下一步,各个职业共同体之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适时组织同堂培训,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模式,加强沟通协作和业务交流,促进法律理念交流融合和知识互补。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系统上级部门和本地区组织部门的指导或领导下,配合做好本系统本地区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相关工作”。市检察院将加强与最高检培训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统一职前培训相关工作。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将积极联合在岗前培训、新入职培训、政治培训等基础课程方面整合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质效,共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

(六)关于“国家应从各方面,尤其是政治引领、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的建议

上海一直支持加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在政策、财政等方面保障力度,持续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规范引导。在政策方面,2018年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明确“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和“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业政策支持”等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完善高端法律人才储备库。”2022年,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明确:“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建立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库。”在财政方面,2016年起,上海实施了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试点工作,将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等市属高校纳入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试点和培育,市级财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法学人才培养的政治引领与财政支持。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家和本市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市教委等职能部门,对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需要,优化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育方案,为国家培养出真正能够为现代化中国建设出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以及涉外型法律人才,推动本市律师等人才培养工作开展。

感谢您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