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300073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3〕5号
产生日期 2023-05-15
彭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一步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并充分听取市委编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不断完善城管执法工作体系

2020年7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整合街道乡镇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8号),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统筹指导协调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4月,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城管联〔2021〕2号),完善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市级层面,出台法制建设、勤务协作等制度规范,基本健全了城管执法制度规范体系。区级层级,调整完善区城管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和机动中队设置,基本解决区城管执法局单列后弱化虚化的问题,积极保障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街镇层面,组建街镇综合执法队,确保城市管理领域不少于85%执法人员编制下沉基层一线,并积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基层综合执法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执法业务有所异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的考核监督,从办案规范、执法实效等方面着手,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指数评价,持续加强案卷评查、专项检查、重大案件督察力度,督促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正确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不断加强街镇执法队伍建设

2021年4月,为全面加强街镇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市公务员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城管联〔2021〕2号)。在此基础上,市城管执法积极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指导职能,研究制定“职级晋升、转任交流、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统筹规范管理。在人员招录方面,由街镇提出招录需求,区研究招录计划,全市统一笔试合格线,按照入围考生综合成绩和职位意向确定具体录用街镇,有效提高了招录效率和招录质量。在教育培训方面,根据赋权街镇执法要求,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夯实培训教学要素基础,建立师资名单库,出版执法专业教材8本,制作视频课件85个,创建实践教学基地23家。优化入职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初任集训、实践训练和三科联考(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基础法律知识考试、城管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新进人员能较快掌握执法基础技能。在转任交流方面,去年,有10个区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跨街镇转任交流,其他区研究制订实施计划,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促进人员有序流动,优化力量配备,防范廉政风险。在绩效考核方面,开发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模块,区局街镇自动获取执法人员办理案件、勤务记录、诉件处置等信息数据,计算绩效得分作为平时考核依据,使考核工作更加便捷、科学、客观。下一步,我们将争取与市委组织部搭建执法人员跨区交流平台,按照“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筹安排”的原则,提供跨区交流机会;严格执法人员借用审批,对6个月以上无执法办案、勤务记录的执法人员,进行联合督察,设置招录专业条件,进一步优化新进执法人员专业结构。

(三)稳妥推进综合执法事项赋权

2021年以来,在市委编办统一牵头下,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严格按照“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原则,稳妥开展执法权下沉街镇工作。

2021年7月,经过反复论证,在充分征求各街镇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起草了首批街道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由街镇行使的423项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7月,市司法局启动了第二批赋权工作,充分考虑了基层承接能力,遵循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不盲目追求执法权下沉数量。第二批事项主要包括城管领域新增的执法事项以及与第一批相配套的执法事项,共计11项。

为保障街镇稳妥承接下沉执法事项,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生态、卫生健康、水务、应急等部门编制并发布街镇检查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南,编订街镇赋权清单裁量基准,落实“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的要求,为街镇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提供支撑保障。此外,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多次组织街镇领导、街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街镇对行政执法权下沉的重视程度及业务能力。

下一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将共同组织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调研评估,认真分析街镇综合执法实施情况,及时梳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街镇无法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在充分评估调研基础上,视情逐步稳妥调整执法权下沉范围。并就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机制、核定补充执法辅助力量,建立区级城管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举措。

感谢您对基层综合执法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