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小结的函

发布日期:2019-06-2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AB0904000-2019-075
文件编号 沪司函〔2019〕121号
产生日期 2019-06-21

市政府办公厅:

现将市司法局2019年上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小结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81件,同比(去年32件)增长153.1%。

从来源看,建议39件,提案42件。从层级看,全国建议提案3件,市建议提案78件。从承办单位看,主合办22件,会办59件。从代表、委员关心的工作看,经济立法17件,城建和生态环境立法13件,律师工作11件,行政立法10件,仲裁工作8件,人民调解(含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7件,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7件,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5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1件,公证工作1件,司法鉴定工作1件。

从办理时限看,除0967号提案5月29日收到、正在办理外,其他主合办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

从办理结果看,我局主合办件的办理结果 “解决或采纳”17件,占比77.3%;“计划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3件,占比13.6%;留作参考2件,占比9.1%。

从信息公开看,我局主合办件公开22件,公开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带队参加人大现场咨询会,且2次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同时,通过阅批建议提案、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途径,关心办理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罗培新走访民革上海市委;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张通过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参加现场咨询会、阅批建议提案、审签答复意见等措施,牵头抓好办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

我局认真研究,制定《2019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方案》,内容包含领导批示、承办部门、办理时限、办理程序、信息公开、办理结果、答复模板和工作要求等,落实办理责任。

(三)召开办理工作会议

3月8日,我局专题召开2019年度市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四)加强沟通协调

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办理的原则,各承办部门始终把沟通和协商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特别是主办件、合办件,在拟定答复意见前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多次与代表、委员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各承办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条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做到答复内容明确、条理清晰、有问必答。

(五)做好答复公开工作

我局在网站开设建议和提案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办理复文等内容。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先后主动公开22件主、合办件复文,主动公开率达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向代表委员问计问策

结合“大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当前本系统改革发展面临的各类矛盾问题,把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向群众和基层问计问策,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工作更有实效

(二)深入进行数据研判

建议、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和期望,是送上门的调研和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的针对性研判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分析工作,作为今后工作谋篇布局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督办工作

对相关建议、提案,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建议、提案答复内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保持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对办理情况发生变化或者需要推迟解决的建议、提案,充分说明原因。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