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孟庆雷同志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12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4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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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4〕2号 |
产生日期 | 2024-01-12 |
主动公开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发〔2024〕2号
关于免除孟庆雷同志本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印发的《上海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孟庆雷同志本人申请,现决定免除其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