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2014-05-15)

二○一三年度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近日,我们对全市2013年度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收案及受理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70件,较2012年增加了15.7%。其中,依法受理3593件,占收案总数的84.1%;不予受理、告知受理机关、以转送等方式处理677件,占15.9%

(二)被申请人情况

2013年度,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5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1.5%;以市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321件,占7.5%;以区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318件,占7.5%;以区县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2687件,占62.9%;乡镇政府等其他879件,占20.6%

(三)复议机关收案情况

2013年,市政府收到复议申请769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18%;区县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1434件,占33.6%;市政府委办局收到复议申请1549件,占36.3%;区县政府委办局共收到复议申请518件,占12.1%

(四)申请复议事项情况

2013年,引发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居于前五位的是:行政处罚1474,占收到申请总数的34.5%;政府信息公开803,占收到申请总数的18.8%;行政强制608,占收到申请总数的14.2%;行政不作为263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6.2%;行政确认155件,占收到申请总数的3.6%

(五)复议审理情况

2013,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复议案件3348,审结率为85.6%,其中,作出纠错决定的137件,纠错为4.1%。具体情况详见下图:

12013年复议案件审结情况(件)

序号

处理方式

数量

比例

1

作出维持决定

2480

74.1%

2

撤回申请后终止

592

17.7%

3

驳回复议申请

101

3%

4

改正后终止

69

2.1%

5

作出撤销决定

48

1.4%

6

确认违法

10

0.3%

7

变更

0

0%

8

责令履行

10

0.3%

9

其他

38

1.1%

10

合计

3348

100%

二、行政复议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从被申请人情况来看,行政争议集中发生在区县层面的趋势明显

以区县政府及其委办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由2012年的2203件增至3005件,而以市政府及其委办局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则由625件降至386件,反映出行政争议的发生层级主要在区县层面。

(二)从案件类型来看,仍相对集中在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

2013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仍相对集中在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等方面,占总收案量的68%

(三)案件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

2013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中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等若干领域,其中,公安2156件、劳动和社会保障330件、房屋拆迁269件。

三、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办理情况

从收到的统计报表填报情况看,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24件,审结1958(见下图)

2: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审结情况

件数

占审结总数比例

维持

480

24.5%

撤诉

525

26.8%

驳回诉讼请求

668

34.1%

撤销

74

3.8%

驳回起诉

160

8.2%

责令履行

7

0.4%

确认违法

10

0.5%

变更

1

0.05%

其他

33

1.7%

(二)应诉案件特点

1、涉诉行政管理领域仍相对集中

与往年类似,被诉案件仍集中于公安、房屋拆迁、房屋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土地等若干领域,案件量较大的领域依次是公安486件、房屋拆迁418件、劳动和社会保障245件、房屋登记121件、规划土地91件。

2、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收案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复议后当事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数为719件,占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数(3348件)的21.5%,比2012年上升了11.2%,这说明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还不是很高,下一步工作中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