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本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相关情况 (2022-07-04)

  2021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抓好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年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

  行政复议方面,全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305件,虽较2020年19566件有所下降,但相较2018年、2019年年均14000余件,申请数量仍处于高位运行。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市共依法受理15463件,受理率89.4%。行政应诉方面,全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新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343件,较去年4442件基本持平。

  截至年底,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392件(含上期结转3892件),审结率93.1%,较去年下降3个百分点。已审结案件中,驳回514件、维持9074件、调解或和解2507件、确认违法83件、撤销880件、变更2件、责令履行10件,纠错案件总计975件,纠错率6.8%,与去年一致;调解(和解)率17.4%,较去年提升2个百分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导向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应诉案件中,全年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748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946件、驳回赔偿请求9件、裁定1406件、确认合法或有效3件、调解223件、撤销34件、变更3件、确认违法或无效65件、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5件、判令赔偿或补偿54件,败诉案件总计161件,败诉率4.3%,低于行政复议纠错率。

  全年经行政复议维持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共1213件,占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的8.4%,虽较去年增长了1个百分点,但被诉率依然较低,行政复议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信力较高、作用发挥较为显著。同时,经行政复议维持后被法院判决败诉的17件案件,占全部复议维持后被诉案件的1.4%,较去年下降0.1个百分点,行政复议总体质量进一步提高。

  从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机关层级来看,行政复议方面,作为被申请人,市政府21件、占比0.1%,市政府部门352件、占比2.3%,区政府174件、占比1.1%,区政府部门4185件、占比27.1%,街道乡镇327件、占比2.1%,其他基层部门10404件、占比67.3%。行政应诉方面,作为一审被告,市政府应诉72件、占比1.7%,市政府部门应诉459件、占比10.6%,区政府应诉987件、占比22.7%,区政府部门应诉1869件、占比43.0%(以上四类不含各自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被诉的案件),街道乡镇应诉405件、占比9.3%,其他基层部门551件、占比12.7%。可以看出,区政府部门、街道乡镇以及其他基层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更多,被复议的占比96.5%、被起诉的占比65.0%。

  从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涉及的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方面,受理案件数量居前三位的分别为:行政处罚11678件、占比75.5%,政府信息公开1350件、占比8.7%,举报投诉处理1032件、占比6.7%,上述累计占比达90.9%。行政应诉方面,新收应诉案件数量居前三位的分别为:行政处罚1279件、占比29.4%,政府信息公开624件、占比14.4%,行政征收589件、占比13.6%,上述累计占比达57.4%。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征收行为被复议的仅有95件、占比0.6%,但被起诉的数量庞大,大部分行政征收类案件未经复议直接被诉,可见较多被征收人更倾向于选择诉讼途径解决此类争议。

  从行政管理类别来看,行政复议方面,受理案件数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公安-交管10760件、占比69.6%,市场监管1025件、占比6.6%,房屋征补(拆迁)1024件、占比6.6%,公安-治安1009件、占比6.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468件、占比3.0%,上述累计占比92.3%。行政应诉方面,新收应诉案件数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公安-交管1073件、占比24.7%,房屋征补(拆迁)866件、占比19.9%,自然资源-城乡规划464件、占比10.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452件、占比10.4%,市场监管361件、占比8.3%,上述累计占比达74.0%。综合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事项来看,全市行政争议中,公安交管处罚依然居高不下,其余主要包括涉房屋征补的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答复、公安治安处罚、工伤工龄认定及工伤待遇给付、征收决定与征补决定、拆违决定等。

  二、案件反映出的依法行政状况

  从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情况可以看出,我市行政争议主要集中于公民、组织的财产权益方面。其中,基于超大城市的交通管理压力和旧城区改造的持续推进,因公安交管处罚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表现更为显著。随着今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总体调解(和解)率持续攀升。针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已由去年15.7%提升至今年19.6%。其中,案件数量最多的公安交管处罚更由去年16.1%提升至今年20.9%,对总体调解(和解)率的提升,贡献明显。

  从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总体纠错率及败诉率来看,我市远低于2020年全国14.6%和17.8%的平均水平,全市依法行政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但与此同时,不同行政管理领域、不同行政行为事项、不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还存在一定差异。以行政复议纠错率为维度看,案件量较大但纠错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给付及行政确认类案件(0.2%),市场监管领域的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案件(0.8%)以及房屋征补(拆迁)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类案件(5.1%)。值得肯定的是,前二者在去年的纠错率分别为1.6%和6.3%,相较之下,提升较大。以行政应诉败诉率为维度看,案件量较大但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类案件(0.3%),市场监管领域的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案件(1.3%),公安交管领域的行政处罚类案件(1.3%)以及房屋征补(拆迁)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类案件(3.1%)。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类案件败诉率较去年降低0.2个百分点。此外,行政征收类案件在去年仅有1件被纠错的基础上,今年已实现清零,未出现被撤销、确认违法以及败诉的情况。

  总的来看,今年我市在社会民生保障、市场主体管理、个人重大财产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依法行政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旧城区改造提速攻坚的背景下,对公民、组织房屋等重大财产实施的征收行为始终遵循了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征收补偿原则,充分确保了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