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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

来信时间:2020-09-23

老师您好,我家现有1套位于静安区的产权房,房产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当初是我外婆立遗嘱给到我的母亲,现在我母亲要把该套房屋立遗嘱给到我。请问到公证处当场立遗嘱并公证,需要带好哪些材料?还有是否所有的当事人都必须到场?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关于反映“房产遗嘱公证”的问题。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现如你需咨询如何申办遗嘱公证等情况,建议您可以直接向本市任一公证机构咨询、申办或向上海市公证协会垂询。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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