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下上海市律师业纾困政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研究提案内容,听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本市律师行业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工作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同时,律师行业本身也因疫情受到了影响和冲击。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多次调研各相关律所、律师,研究本市律师行业应对疫情影响相关措施,与市律协联合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本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向上级部门报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本市律师行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报告,同时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为本市律师行业尽量争取纾困政策。
1.关于“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目前《上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沪财预〔2017〕98号)已将法律援助以及包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政府法律咨询等在内的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近年来,根据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本市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信访、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公益法律服务,各相关部门也不断增加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数量,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加快推动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需求,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力度。
2.关于“出台针对上海市律师业的专项扶持政策”的建议。经前期充分研究,我局与市律协已于3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本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沪司发〔2020〕35号),提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本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四条纾困措施,目前各项相关措施正在推动落实中。
最后,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