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04-29)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努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实际,进一步加强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总体要求,在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确保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地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优化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努力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进一步方便社会大众查询司法行政的有关政府信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力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入手,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继续加大与政府各部门间的交流与学习力度,学习和借鉴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五)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司法局机关与局属单位之间,市司法局与区县司法局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链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定密、定性、审批、备案、编序及上网公开的时限和责任要求,简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答复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受理与应诉工作程序、职责。

(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制度。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厘清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在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同时,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

(七)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办事与服务、听取公众意见、各类征集与公示等方面的内容,在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上及时予以发布。加强门户网站群的功能建设,整合网站资源,使公众通过门户网站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信息。更好地发挥局长信箱、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监督投诉等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八)着力抓好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县司法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及时通报、反馈考核评议结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司法局机关文明处室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激励和促进市局机关自觉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九)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纳入局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和任务要求。加强业务交流,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将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