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管理局 (2020-11-16)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市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负责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康复工作;

4.指导和监督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5.负责本市司法行政戒毒科学研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戒毒工作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场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系统队伍建设,落实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