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处(老干部处) (2020-11-16)
1.统筹协调推进局系统党的建设,负责拟订党建工作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
3.指导、协调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承办局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换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负责局管党费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4.组织开展局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内集中教育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
5.负责局系统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推荐、选举工作;
6.指导、协调、推进本系统统战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工会日常工作,指导局机关女职工委员会工作;
7.承担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支部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开展医疗保健、走访慰问等活动;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8.推进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