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本市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300023
文件编号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2023〕1号
产生日期 2023-02-07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事务所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分所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本市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依法获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依法获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律师。

二、抽查事项

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和律师服务收费、风险代理案件收费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

四、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对象为本市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名录中随机抽取的150家律师事务所,并在以上律师事务所中随机抽取500名律师。执法检查人员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抽取的具备执法证的50名工作人员。检查方式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时间为2022年102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告知检查内容、期限和开展方式,要求抽查对象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执法检查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完成书面检查后,抽取3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五、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发现,被抽查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和律师在律师服务收费、风险代理案件收费方面总体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但个别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案件收费不规范;二是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案卷管理不规范。

六、抽查结果处理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并要求相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问题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