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本市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4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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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法局公告〔2023〕8号 |
产生日期 | 2023-12-29 |
主动公开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
(2023)第 8 号
关于2023年度本市律师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事务所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分所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律师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本市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依法经本市司法行政审批部门许可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依法经本市司法行政审批部门许可执业的律师。
二、抽查事项
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律师服务收费情况和年检考核情况;律师服务收费情况和年检考核情况。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四、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对象为本市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名录中随机抽取的180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法检查人员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具备执法证的60名执法人员。检查方式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1日。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告知检查内容、期限和开展方式,要求抽查对象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执法检查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完成书面检查后,对3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五、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发现,被抽查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和律师在律师服务收费、年检考核方面总体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但个别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案收费不规范;二是年检考核填报不规范。
六、结果处理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均已给予指正,并要求相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照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全面整改。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主管区司法行政机关,由主管区司法行政机关继续督促落实整改;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