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本市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400187
文件编号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2024〕6号
产生日期 2024-11-29

根据《关于开展对公证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对公证员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了本市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依法获准设立的、所在地在本市的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我局按照15%的比例,在全市25家公证机构中随机抽选了东方公证处、临港公证处、静安公证处和普陀公证处等4家机构开展检查,并对其公证员执业情况一并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

由我局在被检查机构主管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中随机抽选2人,担任检查人员。

三、抽查情况

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我局于7月10日制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完成对抽查对象、检查人员的抽选工作。

(二)检查阶段

检查人员登录相关信息化平台,按照对应比例抽选了515件公证案件作为被检查案件,涉及公证员103名。其中,东方公证处311件、临港公证处30件、静安公证处75件、普陀公证处99件。检查人员于8月30日完成了检查工作,并向我局书面报送检查情况。

(三)通报阶段

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予以通报

四、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在执业活动中制作的《公证申请表》《询问笔录》《公证书(拟稿纸)》是否有公证员的亲自签名;

(二)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跨区域执业行为;

(三)出具公证文书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四)办理遗嘱公证时,是否对立遗嘱人订立遗嘱和询问谈话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是否规范。

五、抽查结果

经查,被检查的4家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执业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现存在《公证申请表》《询问笔录》《公证书(拟稿纸)》缺少公证员签名、违规跨区域执业行为、未经审批出具公证文书、未对立遗嘱人订立遗嘱和询问谈话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违反收费标准收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费用等情况。但抽查发现,个别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仍存在公证服务告知、公证材料书写、公证档案保管和装订等方面不够规范等问题

六、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执业不规范问题,检查人员均已及时指正,并要求公证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整改。同时,我局也将在后续工作中,督导主管司法局履行公证执业活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处置公证执业问题,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执业规范化水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市司法局2024年度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司法局2024年度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

在执业活动中制作的《公证申请表》《询问笔录》《公证书(拟稿纸)》是否有公证员的亲自签名

在执业活动中

是否存在违规跨区域执业行为

出具公证文书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办理遗嘱公证是否对立遗嘱人订立遗嘱和询问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是否规范

东方公证处

及其公证员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临港公证处

及其公证员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静安公证处

及其公证员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普陀公证处

及其公证员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