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及鉴定机构准入(扩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1-02)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因本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要,根据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以及《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工作计划,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本市司法鉴定人员准入(扩项)考核及鉴定机构准入(扩项)评审工作:
(一)报名条件
1、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与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3)拟执业机构位于上海并已经取得或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要求。
(5)司法鉴定业务涉及相关行业特殊要求的,除具备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2、鉴定机构准入评审报名: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的注册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3、鉴定机构扩项评审报名:
(1)扩项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2)有扩项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3)有扩项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二)报名类别
1、人员准入(扩项)考核为以下类别:(一)法医精神病类、(二)文书类、(三)痕迹类、(四)计算机类、(五)声像资料类鉴定项目。鉴定人准入报名类别一般不超过两项。已有超过两项类别的鉴定人不建议扩项。
2、机构准入(扩项)评审类别同上。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下载并按自身实际填写《司法鉴定人准入考核报名表》。
2、报名机构按照自身执业范围(扩项类别)下载并按自身实际填写相应的准入(扩项)报名表。
3、报名表可以通过线下纸质形式或线上扫描稿形式,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提交,提交对象为机构注册地所属区司法局。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以机构为单位上交《司法鉴定人准入考核报名表》。
机构负责人应对报名表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在上交的《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表》或《司法鉴定机构准入(扩项)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8日。
(五)考试时间
鉴定人员准入考核安排在2020年1月中旬,人员准入(扩项)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务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机构准入(扩项)评审时间为2月中旬。
市司法局不安排补考,请提前做好准备。
(六)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吴老师 38583358
徐汇区:黄老师 54891379
长宁区:李老师 22050973
普陀区:齐老师 52564588-7259
静安区:周老师 52137216
虹口区:周老师25658575
杨浦区:方老师55218013
黄浦区:吴老师33762940
闵行区:朱老师64985180
宝山区:汪老师56601949
嘉定区:李老师69985248
金山区:李老师67968135
松江区:张老师37717033
青浦区:张老师59723122
奉贤区:章老师57184576
崇明区:王老师69610072
特此通知。
附:1、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表
2、“四大类”鉴定机构扩项申请表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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