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第二批22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019-07-25)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8〕7号文)和市法宣办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沪委办发〔2018〕7号文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对上海市第二批22家国家机关普法清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第二批22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团市委
2、市反邪教系统
3、市禁毒办
4、市民政局
5、市侨办
6、市建交委
7、市金融办
8、市口岸办
9、市农业农村委
10、市审计局
11、市体育局
12、市住建委
13、市发改委
14、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5、上海市档案局
16、上海市妇联
17、上海市交通委
18、上海市绿化市容局
19、上海市文旅局
20、上海市水务局(海洋局)
21、上海市外办
22、市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