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1-07-05)
为规范有序地在上海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规范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在本市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我局正在进行《关于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308室,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021lvguan@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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