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0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2-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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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2〕7号 |
产生日期 | 2022-05-20 |
徐珊珊、张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权益的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充分听取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等单位的意见,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本市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先后联合或单独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关于律师助理协助会见的操作办法》《关于加强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本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成立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不断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了律师的执业环境。
疫情发生以来,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律协等加强沟通协作,多次就律师会见、律师维权等问题进行研究,推动有关办案单位律师服务线上平台及线下场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网上阅卷、网上庭审、远程视频会见等应用,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你们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权益保护的相关建议,我局原则上予以认同,结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机关等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含看守所)检法应当及时将防疫政策变化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律师;对于临时变化应及时安排在线沟通、会见及开庭”的建议。疫情期间,本市公安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勤务模式。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多次会同市律协共同研究会见保障措施并通过律协在“东方律师网”和“上海律师”APP发布通知,提前告知政策要求,积极争取律师群体的认可和理解。本市各级法院也继续完善相关措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将法院疫情防疫措施调整情况通知到律师,妥善安排线上庭审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律师工作不便,力争将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市检察机关在收到委员意见建议后即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排查,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深化律检互动,完善律师阅卷、听取意见等制度,第一时间向预约律师告知最新防疫政策,通过线上预约平台、互联网阅卷等方式,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道。
(二)关于“对于能提供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到防疫要求的律师应可以网上预约与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法,切实保障律师会见的实际需求,不应额外增加事务所出具其他证明材料的要求”“每日会见的总体数量在预约平台进行公示,提高看守所的使用效率”等建议。目前,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已逐步完善“监所律师会见”预约系统相关功能及模块,拟实现律师委托关系确认“先网上初审,再现场查验”,确保律师“绑定”和会见“只跑一次”。律师通过微信打开“监所律师会见”小程序后,选择需会见的监所即可显示可预约的会见室间数,如有空余名额即可进行预约。
(三)关于“对紧急、重要节点的会见需求可采取延时会见、周末会见等方式”“保障视频会见系统正常运行,增大视频及音频系统的运营维护力度,保证律师会见的有效时间”的建议。针对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已研究推出“增加会见次数,开放周六会见”等措施。同时,在“监所律师会见”小程序设立30分钟、60分钟、90分钟的预约时间段供律师选择,尽量兼顾律师会见资源供给量及不同案件律师会见时长的不同需求,切实提高律师会见室使用周转率。2020年以来,市公安机关已推出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在全市符合条件的若干派出所设立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点供律师会见使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视频会见系统运维力度,保证律师会见有效时间。
(四)关于“对‘律师会见投诉求助’电话占线、打不通的等痛点问题开展自查,并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建议。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对现行“律师会见投诉求助”电话接听、登记及受理等相关机制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律师会见投诉”专线设在监管总队指挥中心确保24小时畅通,加强衔接配合,并强化对指挥中心人员的相关工作培训,同时建立律师来电投诉记录本,及时做好接听、登记、答复等办理工作。
(五)关于“看守所对公检法人员与律师的防疫政策应一视同仁;对辩护律师与法律援助律师应一视同仁”的建议。疫情期间,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制定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并通报市律协,对需要进入监所的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疫情检测,签订健康承诺书,逐一登记,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鞋套、防护服和护目镜,对公检法人员与律师的防疫要求实行统一政策。关于你们反映的“辩护律师仅可以线下会见时,法律援助律师可线下或线上会见”等情况,2021年,市公安局会同我局共同建立法援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机制,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远程视频会见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也分流缓解了律师会见难问题。因相关资源不足,目前仅限于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时使用。下一步,将进一步研究相关工作的可行性。
最后,感谢你们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