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0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30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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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3〕8号 |
产生日期 | 2023-11-01 |
杨大明、高鼎国、江山、张世成、陈亨利、严浩、林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上海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充分听取市教委、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当前,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努力打造全球法律服务资源集聚高地、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涉外法治人才高地,我局认为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举措对推动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你们提出的“吸引更多国际化法律人才前往上海执业”建议方面
一是关于“效仿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推出上海地区执业考试,吸引全球的优秀律师人才来沪执业”的建议。2020年8月,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以下简称港澳律师)的专业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港澳律师执业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三年,自2020年10月5日起算。今年9月,为深入推进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发挥港澳律师的专业作用,决定延长试点期限至2026年10月4日。
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和准入属于国家事权。目前,港澳律师在上海的执业途径包括在香港律所驻上海代表处任职;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获取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许可。
二是关于“吸引境外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的建议。目前,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等3家上海本地仲裁机构现有名册仲裁员3765名,其中有870名来自全球118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仲裁员,上海是名册仲裁员覆盖国别数和境外专业人士最多的内地城市之一。2021年7月,上海仲裁委员会颁布实施新版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员名册外选择仲裁员,涉外案件的仲裁员报酬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此外,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等2家本地仲裁机构对名册外仲裁员、仲裁员报酬单独报价等也适用类似的制度规则。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上海本地仲裁机构从境内外法律、经贸以及其他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中选聘符合规定的仲裁员,打造一支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经贸事务的仲裁员队伍;研究建立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建立健全涉外案件仲裁员报酬按小时计费和个人报价制度,规范仲裁员报酬管理。
三是关于“鼓励更多外所在上海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建议。2014年11月起,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自贸试验区内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法律顾问、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已有8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开展联营试点。今年3月,广东省在深圳前海开展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在上海申请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的条件主要有:参与联营试点的中国律所成立满3年;拥有20人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遵循稳步开放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吸引更多专业匹配、能力匹配的中外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联营。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鼓励涉外执业人士提供专业的实践经验”建议方面
一是关于“鼓励外所以公益的形式向社会法律培训”的建议。我局会同市教委积极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协同机制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相关高校开展“订单式”和“需求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导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推动相关高校与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合作,以兼职师资、课程共建、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形成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源的循环格局。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3所高校联合有关律师事务所、上海本地仲裁机构共同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已招收两批涉外律师和首批国际仲裁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共建“普通法精要”课程,由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领衔的大律师团队已在华东政法大学开设面向涉外法治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普通法系列课程。
下一步,我局会同市教委将以课程项目建设为抓手,鼓励和引导高校增强既有共建课程的开放性,使之成为包含涉外法律执业者、企业实务从业者、高校教师等在内的经验交流平台,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二是关于“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以及与企业的交流与培训”的建议。我局积极支持上海本地仲裁机构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合作开设面向法学院研究生的国际商事仲裁实务课程,接收上海高校法学院学生和境外学生实习,举办Moot Shanghai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涉外仲裁服务能力研训营等活动。创设“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海仲裁周”等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已连续四年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论坛活动,着力打造涉外法律人才学习交流、宣传展示的重要平台。发挥上海仲裁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创办“上海仲裁公开课”“对话仲裁员”“上海仲裁沙龙”等专业培训交流活动品牌,加大国际仲裁人才教育培训力度。依托上海本地仲裁机构开设了“涉外法治系列课程”“合同法系列公开课”“仲裁法系列公开课”“云书房”等仲裁实务课程,支持本地仲裁机构举办多种类型的国际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丰富实务经验的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推动高校、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企业等形成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合力,建立健全涉外法律人才全周期培养机制,全方位培养具备跨法域、多语种服务能力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
(三)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强对上海争议解决服务硬件设施的支持”建议方面
2022年10月,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升城市软实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打造一站式、全链条的国际争议解决平台,视情对入驻的境内外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地、开办经费、人才保障等必要支持,促进仲裁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目前,我局正按照《若干措施》任务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学习借鉴新加坡、香港、深圳等地成功经验,优化平台功能布局,完善支持保障政策,吸引境内外仲裁机构、仲裁组织以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以具有标识度的平台建设硬实力促进法律服务软实力提升,构建接轨国际、衔接有序、专业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生态圈。
感谢你们对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再次提出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