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0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400071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4〕2号
产生日期 2024-05-09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复函〔2024〕2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9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钱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结合我局指导调解工作履职情况,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调解资源整合与衔接联动的建议

一是持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在《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大调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各相关部门和组织、个人共同参与。二是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解纷“一件事”),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为当事人提供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服务。三是推动区非诉中心资源下移、力量下沉,依托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街镇非诉讼争议解决分中心,整合街镇解纷资源,加强基层各部门和单位解纷工作联动。四是深化“诉调对接”,在全市探索6类民事案件基层法院诉讼前调解程序前置。五是扎实做好“警调对接”,会同市公安局召开深化推广“三所联动”机制现场会,在全市深化推广“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制发《关于深化推广“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运作规范》等文件,提升矛盾纠纷属地吸附力和化解力。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案前调解的案件适用情形,明确相关案前调解工作机制和流程。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检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检调对接范围,统一工作流程。

(二)关于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调解力量投放,全市223家司法所、310家律师事务所已与353家公安派出所签约共建,今年以来950名人民调解员和770名结对律师参与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律师参与公益性调解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关于促进和规范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与律师、律所评先评优挂钩。市律师协会建立调解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律师调解业务研究,制定《律师从事调解业务操作指引》,引导律师规范参与律师调解工作。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经费投入,各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申请专项经费、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加大保障,各区普遍将调解经费保障重心向街镇居村倾斜。三是加强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推进商事调解浦东新区法规立法进程,推动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积极培育商事调解组织,推动设立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虹口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商事调解组织。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加强调解工作宣传,组织矛盾纠纷化解主题媒体大V基层行,邀请中央及本市10余家主要媒体对解纷“一件事”平台进行新闻宣传。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法治特勤组”“宪法宣传周”“法治先锋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优先工作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晓调解这一家门口的解纷服务。指导金山、奉贤等地区创新开展“非诉社区”“无讼村”等创建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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