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1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400079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4〕3号
产生日期 2024-05-14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复函〔2024〕3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彭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本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评估清理长效工作机制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专门组织局内相关处室对您的代表建议作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听取了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定期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评估清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023年3月研究制定《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沪法办〔2023〕9号),启动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评估清理工作。此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制发通知,细化“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四方面评估清理标准,会同各责任单位对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根据清理建议共计完成修改市政府规章13件、废止39件,同时以市政府名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性法规12件、废止6件。

为进一步深化评估清理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024年2月,市委依法治市委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每年一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机制,建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求“牵头部门要根据年度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法律制度出台等情况,确定重点评估清理的法规规章,组织起草部门、科研机构等开展评估清理。”2024年3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度评估清理工作要求,提出在对法规、规章条款进行逐一评估的基础上,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条款”“涉及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条款”“模糊性条款”“兜底条款”等特定条款进行重点评估。

(二)关于“强化工作推进组织保障,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司法局牵头,起草部门、执行部门、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行归口负责”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评估清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意见》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分别为法规、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的牵头部门”,“起草部门、实施部门为评估清理的责任单位”,“常态化评估清理要注重与复议、诉讼的衔接,重点关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法规规章高频条款的合理性”,“各评估清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领导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每件法规的责任人,切实保障评估清理工作的质效”,“对于与优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且需要进一步论证清理意见的法规,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等。

(三)关于“加强与国务院部门的沟通协调,采用发布法条适用指引等灵活方式解决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之间存在法条适用问题”的建议

针对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同事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同阶位规定之间存在不一致”“本市法规、规章不同阶位规定存在不一致”等情形,我局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清理情况加强研究,积极与国务院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明确法条适用,提高立法质量,为法规、规章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规范市政府解释市政府规章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性法规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解释规定》,明确相关工作流程,以保障本市法规、规章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四)关于“加强对执法实践的应用及对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集聚行政执法案件数据的智能分析”的建议

自2022年以来,我局牵头开发建设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目前已经构建了法律法规、执法对象、执法人员、执法事项和执法效率等五大类数据分析50余个模型,涉及100多个分析指标。2024年,我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发了“法规规章评估清理系统”,加强与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联动,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智能化水平。下一步,我局还将会同有关单位,结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关法条条款使用情况、使用频率及未使用法规规章、法条的事项等情况,进一步强化相关数据自动统计分析和展示等功能。

(五)关于“加强对评估清理结果的反馈”的建议

《意见》明确将常态化清理工作作为“法治上海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强正向评价,细化负面清单,对于因执行不到位、清理不及时、规定不合理等引发的重大社会舆情等情形在考核中予以扣分。我局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进法规规章评估清理工作过程管理,积极沟通协调,加强清理意见结果反馈,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确保评估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关于“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确保评估清理工作质量,《通知》明确“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设立法规(规章)专管员,在每部法规(规章)的主管业务处室中明确一名专管员,也可在法治机构中同步明确一名专管员,切实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3月11日至12日,我局举办了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培训班,市政府各委办局的法制机构、我局各立法处室70余名立法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资深实务工作者专题授课,并对《意见》作了详细解读,确保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