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1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500093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5〕5号
产生日期 2025-05-14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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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复函〔2025〕5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上海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上海海事仲裁服务能级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充分听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当前,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从基本建成迈向全面建成的新阶段,我市不断加强“硬实力”建设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并大力提升包括海事仲裁在内的高端航运服务“软实力”,正着力推动海事仲裁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加快提升海事仲裁服务能级和水平。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举措,对推动海事仲裁发展具有参考借鉴意义。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上海国际海事仲裁联谊会”建议方面

2023年11月,我局会同市交通委推动成立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33家成员单位来自我市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学院校、行业协会以及航运企业代表等,旨在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航运法律生态圈。自共同体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化务实合作与交流。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等我市相关仲裁机构及单位与上海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亚太中心合作译制并宣传推广船舶管理、重大件运输等4份中文版标准合同,在推动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司法保障职能发挥、海事仲裁与航运保险联动发展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此外,上海仲裁协会于2023年9月遴选出20名具有海事海商专长的会员组建运输与物流研究委员会,牵头举办上海仲裁周分论坛、上海仲裁沙龙等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围绕海事仲裁服务创新、临时仲裁等进行研究讨论,汇聚行业智慧,凝聚社会共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作用,吸引更多航运相关主体加入共同体,完善共同体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交流互促、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促进海事仲裁与航运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经营主体等进一步深化合作,不断提升上海海事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上海仲裁协会组织开展类型多样的海事仲裁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宣传推广上海海事仲裁服务。

(二)关于“建立《上海海事仲裁顶尖仲裁员名录》”建议方面

截至目前,我市仲裁机构名册仲裁员中,具有海事专长的共计800余名,包括200余名中国港澳台籍和外籍仲裁员,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市仲裁机构决策机构现有组成人员中,共有6名来自境外的国际知名仲裁专家。同时,我局组建了上海国际海事仲裁专家库,从我市具有海事法律和实务专长的专业人士中遴选出25名入库专家,选树和培育本土海事仲裁领军人才。上海仲裁协会从境内外海事海商仲裁专家中遴选出30名临时仲裁推荐仲裁员,打造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海事海商法律的仲裁员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局将推动上海仲裁协会建立完善临时仲裁推荐仲裁员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航运保险、再保险等细分领域专家库和临时仲裁员推荐名录,着力加强海事仲裁人才队伍国际化、专业化建设。支持我市仲裁机构从境内外专业人士中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仲裁员,进一步拓宽国际仲裁人才引进范围。

(三)关于“试点国际仲裁员免税制度”建议方面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中央。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对在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示范园(涵盖核心园及全市各个分园)三个特定区域从事生产性法律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实施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仲裁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开展有关国际仲裁员免税政策研究,适时向国家相关部委反映并争取支持。同时,我局将推动我市仲裁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机制,创造各方面条件吸引更多境外仲裁员来沪办案和参与上海仲裁宣介活动,更好发挥境外仲裁员的示范带动效应。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司法行政和海事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贵单位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