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50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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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5〕20号 |
产生日期 | 2025-05-15 |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5〕20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江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随申办公民身故一件事”服务平台增设遗产继承相关服务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遗产种类确认以及查询的事项
目前,在遗产继承实践中,遗产的种类主要以不动产、机动车、存款和证券、保险、公司股份等显性类财产为主。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财产登记制度,对于股权代持、保险受益人信息、网络虚拟财产等隐形财产形态缺乏有效登记载体,导致继承人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追溯此类资产。
我们就相关问题向外省市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反馈的情况基本类似。其中,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遗产查询服务尚未在全省推广,一般仅限于银行存款等查询;江西省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遗产一键查询服务,目前仅与民政、不动产登记、金融、证券、公证处等相关部门搭建查询通道,继承人获取具体遗产信息仍需向各相关部门提供被继承人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查询。上海在遗产分类查询方面做了一定探索,主要有以下服务举措。
1. 本市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一网通办”平台构建身故人员主题库,实现身份注销、社保封存等身后事项一站式办理,并持续拓展遗产查询服务范围。2020年,市公安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对“公民身故一件事”进行了业务流程再造,在“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线上海“公民身故一件事”,搭建“身故人员主题库”,共享身故人员数据信息。公安、残联等部门通过“身故人员主题库”共享的死亡人员信息,主动注销逝者户籍以及身份类证件;人社、医保等部门通过“身故人员主题库”共享的死亡人员信息,对逝者的社保、医保账户实行自动封存。目前,不动产、机动车、公积金等本人名下财产,均可通过随申办进行查询。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将“个人身后一件事”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市公安局牵头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探索在“随申办”“公民身故一件事”拓展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查询、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等服务。
2. 本市试点推出“已故人员银行卡账户线索跨行查询”便民服务,引导当事人向关联银行提取存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表示,2025年1月,中国银联联合多家商业银行推动该便民服务在上海地区开展试点,以云闪付APP“一键查卡”功能为依托,进一步简化已故人员银行卡账户线索查询流程。该服务上线后,申请人只需前往一家受理银行网点,即可查询到已故亲属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账户线索。目前,上海地区首批支持审核的受理银行网点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的部分银行网点。
但就推进“随申办”平台线上查询已故存款人银行账户的工作还有一定困难。据反馈,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均在银行留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不具备向“随申办”平台提供相关数据的技术条件,且尚无向公众开放的“一揽子”查询已故存款人银行账户的全国统一查询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包括银行账户在内的金融账户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较为严格。
3. 本市建立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动态归集机制,将已故人员股权查询纳入“个人身后一件事”服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已将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查询(继承人查询)纳入“个人身后一件事”事项。
4. 本市通过建设标准电子证照库等方式,为相关功能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市数据局表示,在加强政务平台建设,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方面,当前已建设电子证照库,统一电子证照制证标准,全面赋能线上和线下办事,在“两个免于提交”“一件事”“一业一证”“好办快办”等工作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同时,将继续加强数字赋能,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探索遗产继承相关服务的拓展接入,积极配合做好上海“公民身故一件事”专区的优化升级工作,持续提升使用便利度。
5. 本市公证行业依托“智慧公证”平台构建“线上+线下”遗产核查体系,通过数据对接实现不动产、股权等部分遗产的核验。本市公证机构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可接受继承人的委托代为核查被继承人的如下遗产:不动产;银行存款、证券基金、机动车等动产;公司股权;公积金、养老金个人余额等财产信息。查询方式主要为:(1)通过智慧公证平台后台大数据核查不动产登记信息;(2)通过智慧公证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系统对接通道查询公司股权;(3)通过智慧公证平台遗嘱库查询公证遗嘱信息;(4)其他遗产查询通过线下人工核查,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核查、发函核查、现场核查。
(二)关于遗产继承便捷办理的事项
公民身故后,其遗产的继承以及领取目前有以下实现途径。
1. 继承人可以直接申领遗产的情形
(1)小额存款可简化提取流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表示,2024年6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将申请人免公证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账户限额统一提升至5万元,已故存款人账户汇入的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该账户限额。银行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可以在到期或赎回后,按照《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要求办理提取,其本金和实际收益一并计入前述账户限额。
关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积极考虑制定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指南,并拟在“随申办”平台公开,为申请人(继承人)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导。
(2)符合条件的公积金可以线上提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2023年起,本市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业务,纳入本市“一网通办”“公民身故一件事”事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一网通办”重塑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实现住房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业务在线受理;通过“身故人员专题库”信息调取、电子证照调用,在线直接获取身故人员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自该功能上线以来,通过“公民身故一件事”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近100笔。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可适当减少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上述待遇申领事项已纳入“公民身故一件事”办理范围。办理时,对于已获取死亡信息共享数据的,无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未获取的,提供申领人承诺真实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电子影像即可。
(4)符合条件的个人医保账户清算业务可线上操作。市医保局表示,自2018年本市政务服务事项率先提出“一网通办”以来,积极有效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在推进牵头一件事持续优化的同时,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做好协同工作。目前,个人医保账户清算已纳入“公民身故一件事”办理流程,申请者在线上申请后,无需前往线下办理,即可进行个人医保账户清算业务的办理。
2. 遗产继承需要通过法院处理或公证的情形
除上述可以直接申领遗产的情形外,目前遗产继承是否需要通过法院处理或办理公证手续,主要取决于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争议以及财产类型等因素。以下是具体分类和适用情形。
(1)继承人需要通过法院处理的情形
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如继承人资格存在争议、对遗嘱真实性有争议、遗产分配比例无法协商一致等,需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遗产涉及复杂权属问题,如房产未登记、存款账户不明、股权继承等可能需要法院调查并确权;特殊继承人主张权利,如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的继承权争议,除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相关人主张多分遗产等;遗产中有债务纠纷,如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可能需通过法院确定遗产清偿顺序。
(2)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情形
主要是指无争议的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确认继承方案,由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文书。
目前,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证利企便民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方案〉的通知》及《上海市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上海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事务)清单(2024年版)》,推进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改革,先后推出“少跑腿”“减材料”“提速度”等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错峰延时服务,充分运用12348法网、微信小程序、协会热线电话等平台,做深做优公证咨询服务,切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的公证工作。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举措,全方位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与效率。
同时,鼓励公证处积极作为,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体系上再度发力。目前,已有多家公证机构携手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推出“一件事、一条龙、一窗办”,实现了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让群众只需走进“一家门”,就能办成“多家事”,在大幅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也显著提升了群众的满意。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部署要求,做好“个人身后一件事”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并在市公安局牵头下持续完善“随申办”中“公民身故一件事”公证遗嘱信息核查相关功能的开发,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理解。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