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5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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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5〕26号 |
产生日期 | 2025-05-15 |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5〕26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
苏香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上海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打造国际一流法律服务高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充分听取市高级法院、市教委、市数据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您在提案中关于构建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加快推动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建设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对于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上海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一)我市建设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建设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完善制度供给、构建“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加强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司法保障与协作以及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措施,不断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公信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多元解纷制度机制。近年来,我市先后颁布施行《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市司法局、市高级法院等协同制定《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涉“三特定”临时仲裁司法案件集中管辖规定、临时仲裁规则、临时仲裁服务指引等配套制度规则,明确临时仲裁员选任、仲裁规则适用、指定机构选择、服务措施提供等事项,发布推荐仲裁员名录,保障临时仲裁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上海法院通过集中管辖和制定审判指引等方式,积极支持临时仲裁在上海的实践,并就司法支持仲裁工作推出多项改革措施。
二是打造国际商事多元解纷平台。成立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突出“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理念,聚焦建设“八项机制”,全力打造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商事司法机制。上海国际商事法庭与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建立联系,发布中英文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进一步夯实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承载平台。全市各区法院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线下平台或机制。比如,浦东新区在临港新片区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转换机制。黄浦区设立“新天地国际商事巡回审判站”,积极打造新天地商圈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平台。虹口区设立“北外滩商调虹口区人民法院工作站”,服务北外滩区域经济发展。青浦区法院连续多年为进博会提供“嵌入式”驻馆诉讼服务。静安、徐汇、闵行、普陀等区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涉外案件多元化解机制。
三是培育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市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商事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序开展诉调对接,探索开展调仲对接,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方案。我市仲裁机构与市一中院、三中院、海事法院等建立合作机制,发起设立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上海贸促国际调解中心等商事调解组织,探索行业协会调解与仲裁确认相结合的机制。市司法局会同市高级法院、市商务委等6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本市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八方面举措,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发展壮大、做精做强。同时,积极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的日常监督与指导,促进规范执业、提高服务水平。4月18日,全国首家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获司法部颁发登记证,开辟了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新路径。
四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加强涉外律师培养。一方面,打造“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签署交流项目备忘录,每年互派律师代表团访问交流、实践锻炼。2024年两地完成首轮19名优秀青年涉外律师实践交流。另一方面,加强沪港法律服务业合作,在司法部支持下,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署2024-2025年度合作备忘录,加强培训合作。加强国际仲裁人才培养。选派仲裁秘书参加境外学习培训项目和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支持我市仲裁机构在香港举行面向境外仲裁员调解员的海外培训活动。加强涉外商事调解员培养。推动将境外调解员资格证书纳入《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2.0版)》,吸引境外优秀持证调解员来沪执业。加强高校、法治实务部门、企业联动培养涉外法律服务基础人才。市教委在相关高校建立10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成立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开展全链条在校生培养。其中,涉外法治本科生培养规模约300人,涉外法治(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硕士生培养规模约390人,华东政法大学率先实施涉外法治法学博士专项招生计划。市教委印发《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驻企”实习制度,帮助学生与企业对接。市司法局向相关高校推荐18家优质涉外律所和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落实学校、法律服务机构双导师制,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指导浦东新区司法局联动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与头部律所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吸引高端法治人才。
五是优化法律服务国际布局。聚焦“引进来”“走出去”,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实施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护航企业“走出去”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共有23家律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44家,近一年来增长10家,增长29.4%。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发布《上海律所海外服务网点指南(黄页)》(收录共计27家律所设立的79个海外服务网点信息,覆盖亚洲、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更好服务市场需求。2024年4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香港设立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并投入运营,举办20多场国际仲裁研讨、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了上海仲裁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我市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宣传周、参与沪港商事调解论坛等活动,与境外知名调解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培训等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设立工作服务站。
六是拓展法律科技应用。市司法局牵头建设全市解纷“一件事”平台,目前已迭代至3.0版,提供调解服务线上申请、调解协议电子签名、在线司法确认等数智化服务。2024年,平台首页增设“涉外商事解纷”专窗,三家商事调解组织(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贸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上海市虹口北外滩多元商事调解中心)、三家仲裁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入驻,初步形成了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诉讼兜底”的多元化解线上布局。市高级法院开发上线“上海法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涵盖诉讼、仲裁、调解三大解纷途径选择,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国际商事解纷服务。市数据局大力支持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电子诉讼平台等建设,推动在线诉讼、在线调解,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目前已有25家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域外法查明机构、公证机构和翻译机构入驻平台。市律师协会成立法律科技专门委员会,举办“2024年度最受上海律师欢迎的法律科技产品大赛”。我市仲裁机构加快案件管理、在线庭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全面建成和上线使用涵盖仲裁立案、庭审、评议、裁决等全流程的线上仲裁服务系统。4月10日,上海法律科技协会成立,这是全国首个法律科技领域专业性协会,将有助于促进上海打造更优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数字化、智能化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上海正聚焦“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朝着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迈进,加强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建设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全市相关部门、区协调联动、资源互补,并以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法律框架、调解组织、人才培养、科技赋能四方面建议为重要参考,为推动上海加快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持续发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上海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协同推进力度。进一步推动贯彻实施好商事纠纷多元解决的相关法规文件,不断健全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提高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供给。新修订的仲裁法出台后,我们将积极争取市人大支持,适时推动修改《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健全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相关制度规则解读和宣传工作机制,提高知晓度和选用率,健全完善符合国情、融通国际的仲裁制度规则。同时,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为牵引,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三方中立评估规则、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等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制定,优化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提升我国在国际司法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培育和监管。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市场化运作,提升调解组织专业性和公信力。深入实施上海商事调解“和”计划,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推动将“调解优先”示范条款纳入国有企业对外签订的商事合同,探索“商事调解费用补偿保险”,加强对企业首选商事调解的经济激励。另外,司法部正推动国务院制定商事调解条例。我们将结合国家立法出台,进一步加强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对于商事调解组织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商事调解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强化司法确认制度在商事调解领域中的运用,并探索“调解+公证”“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的调解协议效力赋强途径,进一步加强调解协议的执行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全面完成《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推动完善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法治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持续推动“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以及市律师协会“领航计划”涉外律师人才培训项目,完善分级分类的涉外法律人才库。同时,持续推进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开展基地建设过程性评价,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部门高校共建、社会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从源头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五是进一步加强科技赋能。优化和宣传“上海法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在智慧检索、智能推送、人机互动等方面不断优化完善,持续优化用户体验,使之更加符合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习惯与规律。继续优化解纷“一件事”平台,支持商事调解组织与法律科技企业开展合作,结合商事调解应用场景需求,开展生成式、智能化的“AI+商事调解”法律科技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加快建设数字化仲裁平台升级版,着力引入人工智能、智慧庭审等技术手段,努力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绿色、高效、便捷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在公证领域探索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加强电子提单、国际电子信用证等数字化单据推广应用,减少海事矛盾争议。
最后,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