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500149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5〕25号
产生日期 2025-05-15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复函〔2025〕2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吕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法律科技发展,助力企业走出去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上海证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科委等单位的意见。同时,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烈于4月30日带队走访代表工作小组,就答复意见进行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前瞻性,体现了对本市法律科技应用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于深化法律与科技融合发展、助力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进传统法律服务与现代新兴科技深度融合是一道“必答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工作。为更好实现法律与科技融合赋能,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提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上海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方案》发布以来,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司法局、行业协会及法律科技企业,围绕服务保障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聚焦政府、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和个人等三个主要方向着力推动形成以数据要素为基础、场景应用为牵引、技术研发为关键的法律科技创新发展业态,打造法律科技创新发展和场景应用示范高地。

(一)关于“加强法律科技宣传与培训”的建议

在提高企业对法律科技的认知和接受度方面,我局主要推动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举办法律科技专题研讨活动。2024年7月,指导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律科技分论坛,指导徐汇区司法局举办“从创新到赋能”共建法律科技生态圈——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律科技徐汇论坛。首次将法律科技作为独立门类在世界级科技大会上进行集中展示,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二是推动市律师协会举办“2024年度最受上海律师欢迎的法律科技产品大赛”。本次大赛共历时11个月,评选出17个实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法律科技产品,涵盖律师事务所与团队管理、合同审查、检索查询、特定场景应用等多个领域,促成了上海律师行业与法律科技公司深度携手,增强了上海律师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工作方案》宣传推广。2024年1月,我局公众号发布“一图读懂《关于推动上海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被上海发布、司法部等公众号转发,并依托随申办精准推送至市级层面各有关部门、高新技术科技企业以及律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获得较好反响。同时,指导各区司法局组织法律科技论坛、法律科技周、研讨会、青年人才法律科技沙龙等活动,营造了推进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开展法律科技应用培训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律企互动。我局指导市律师协会举办以“律师行业护航科技企业出海”为主题的“法律+科技”圆桌沙龙,开展走进律所、走进企业的实地参访交流活动,提升企业运用法律科技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能力。二是联合市委网信办举办大模型发展和安全沙龙。聚焦AI司法实践新命题,我局邀请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官、学者、律师以及人工智能企业的专家,分别就《涉人工智能版权纠纷问题探讨》《大模型合规中的权益方法及其操作》《大模型与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适应性》《大模型发展与安全:企业应对法律风险的双重策略》进行专题分享,从侵权认定、主体义务、解决路径等多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全市80余家人工智能产业相关企业和职能部门近150人参加。三是加强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徐汇区司法局联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共同举办“2025年徐汇区人工智能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培训班开设《全球视阈下的人工智能法律规制与实践》《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政策》《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等近10门热点课程,着眼培训一批具备国际视野与卓越能力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进一步赋能西岸数字谷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为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出海拓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律科技分论坛,展示、交流法律科技发展新动向,开展最受企业欢迎的法律科技产品评选活动,引导相关企业和法务人员应用法律科技产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对法律科技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进一步提升上海法律科技品牌影响力。

(二)关于“加大法律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

就您提出的鼓励高效开设法律科技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议,市教委高度重视多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引导高校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培养模式,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精准,协同育人途径多元化。一是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市教委引导全市高校开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相关课程和专业建设,聚焦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支持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立人工智能法学特色班,培养“人工智能+法律”复合型人才,加强学生人工智能法学理论素养、人工智能法律技术素养及相关人文道德素养。支持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下设人工智能法学方向,开设人工智能法学概论、人工智能伦理概论、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等课程。支持上海政法学院设立《AI+刑法学》课程,帮助学生理解人工智能带来的刑法新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AI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入选2024年市级重点课程。二是加强校企协同育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市教委一直以来重视高校与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持续推进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本市相关高校围绕涉外法治、法律科技等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如支持华东政法大学建设上海市涉外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和标准相关方面研究;支持上海政法学院建设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协调中国海外利益安全保护长效机制;支持上海公安学院建设上海市智慧警务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对大数据环境下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为执法部门打击和治理网络新型犯罪提供信息线索和协同方案。

我局也注重建立法律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机制。推动将法律科技人才纳入有关人才计划范围,在东方英才计划评选工作中推荐法律科技人才,1人入选2023年度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在我局系统招录工作中,注重遴选录用具有法律科技背景人员,充实局系统法律科技人才力量。实施“揽百计划”,前置招才揽才,每年安排一定岗位给各高校具有法律科技等专业背景的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注重同高校合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指导市律师协会组建“法律与科技联谊社”,吸纳103个(首批)来自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信息技术专家、主导数字化转型的负责人并完成分组,引导律师行业加强对法律科技人才的重视与培育。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我局将通过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培训、讲座、研讨、打造法律科技领域实践教育基地等一系列举措,加强人才集聚和培养,为法律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市教委将进一步引导相关高校,加大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校企协调联动,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培养高质量法律科技人才。

(三)关于“增加法律科技研发投入”的建议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法律科技产品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投资者较为谨慎,导致法律科技研发投入不足。为此,我局积极联动相关单位、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发挥政策综合效应

在政策保障方面,我局将法律科技发展纳入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推动优质法律科技企业入驻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浦东核心承载区、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等法律服务集聚区。制发《关于排摸核心承载区、中央法务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带)法律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的通知》,指导相关区排摸本辖区重点法律科技企业发展需求,引导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法律科技企业集聚支持政策。比如,指导长宁区发布了《关于推动长宁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十项行动》;普陀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工作方案》等。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区司法局、市行政法治研究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科技企业代表,召开法律科技企业界定认定及政策支持研讨会,讨论法律科技企业政策奖励评判标准,助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制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的支持政策(试行)》,明确法律科技企业垂类大模型研发费用补贴标准等。

在帮助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方面,市科委长期注重对先进科技企业进行梯度化培育,尤其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市科委通过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优化申报方式,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努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帮助科技企业降低税率,助力其提升发展的竞争力。我局推动上海联通与市律师协会建立沪上首个法律科技领域产品孵化实验室,共同点亮“创新应用促进成果转化试验基地”,发起“实验室——产学研机构联盟”,探索建立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携手推进法律科技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面,上海证监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发挥私募基金在促进法律科技方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合上海市相关部门对国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考核及市场化激励,激发国资基金投资科技项目的积极性。探索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强化对优质科技型基金的服务支持,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指导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等搭建交流平台,构建起企业与资本间沟通的桥梁,衔接双方需求。我局推动上海联通在“实验室——产学研机构联盟”中引入兴福创投,搭建法律科技产品孵化与投资机构的对接平台,促进了资本与项目的有效结合。

目前,可能涉及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或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10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于您提出的“法律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新研发的法律科技产品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等建议,由于国民经济行业中没有对“法律科技企业”范围进行明确,需要进一步对企业实际研发、生产活动进行研判,判定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若不符合相关要求,由于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层面,市税务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提请税务总局在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时予以考虑。

对于您提到的“政府设立法律科技专项研发基金”建议,我局正在积极沟通争取。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市级部门政策集成,积极与市数据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接沟通,集成既有的专项资金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争取设立法律科技专项研发基金,加大法律科技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法律科技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司法局推动“一区一策”出台实质性的法律科技企业和人才扶持奖励政策,真正提升企业的感受度。

(四)关于“完善法律科技应用生态”的建议

在推动法律数据开放共享方面,《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加强政法单位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等方面的具体举措,鼓励法律科技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依托场景应用需求,依法申请使用政法单位公共数据。我局建设了“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收录了上海全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该系统坚持便民导向,针对市民办事、企业经营和政府治理的不同需求,分为市民、企业和政府三大板块,按照全周期理念、关联度特征进行分类收录,方便人民群众找法、知法、用法。

在建立行业联盟方面,上海法律科技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全国首个法律科技领域专业性协会成立。协会由本市法律科技专业领域的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业务范围包括开展法律科技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标准制定、信息交流,推动法律科技产品研发,提供业务培训,承接有关部门委托服务项目等。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部门,依托上海法律科技协会、法律科技产品孵化实验室等载体,推动加快场景打造、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加强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规范法律科技市场秩序,持续构建法律科技创新发展生态。在未来发展中,将借鉴金融科技等领域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更加注重以企业作为协会运营和发展主体,更加注重数据开发利用,更加注重场景创新,更加注重资金和人才保障,不断激发法律科技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形成政府、市场共同推动法律科技应用和发展的良好格局。

最后,感谢您对本市法律科技应用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