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140 |
|---|---|
| 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6〕7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5-15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6〕7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纠纷多发行政区域设立专门调解机构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市高级法院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近年来,市司法局持续加强调解力量供给。一是着力做强人民调解。我市已建立纵贯市、区、街镇、村居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法院、公安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点、医疗机构、信访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园区等派驻设立调解工作室。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57万件,调解成功50万。二是持续推进商事调解工作。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商事调解地方性条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联合市高级法院、市商务委等出台《关于促进本市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联合市高级法院印发《关于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质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及5项配套制度,形成商事调解制度体系。2025年,全市商事调解组织受理商事争议23万件,调解成功7万件。三是着力强化衔接联动。推动出台纠纷化解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会同市公安局探索建立、推广、深化“三所联动”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市公安派出所设立“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在村居建立纠纷调解站,在学校、医院、工地等纠纷易发点位设立纠纷调解点,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万件。会同市高级法院持续优化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名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四是搭建一站式解纷平台。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整合各类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资源,并与诉讼立案和司法确认等相衔接,为群众提供“一条龙”线下解纷服务。牵头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16家单位建成并不断优化解纷“一件事”平台,联合出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一件事”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非诉解纷申请服务。推动调解组织入驻各级综治中心,在综治中心统筹下提升“一站式”纠纷调解能级。
您提出的调解组织收案过度依赖法院、调解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调解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且待遇偏低等问题,建议在纠纷多发的行政区域设立与仲裁委员会规格相当的专门调解机构,并通过立法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等,我局正在积极推动解决:一是从案件来源看,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7万件,其中,共受理诉调对接案件17万件。二是从协议效力看,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为国家立法权限,我局将积极研究。三是从队伍能力看,我市已形成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目前正在开展就业年龄段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情况工作调研,拟进一步争取各方面支持,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水平和保障能力。四是从组织性质看,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组织分别依据不同法律法规设立,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各具优势、发挥不同作用。下一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调解组织自身建设,积极营造“调解优先”社会氛围,持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最后,感谢您对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