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136 |
|---|---|
| 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6〕5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5-15 |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6〕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4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正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本市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的意见”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各区局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我国人民陪审员实行选用分离制度,由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对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在后续履职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自2018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审判的有序参与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制度建设——夯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法治根基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市司法局积极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1.健全地方配套制度
联合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制定并印发《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办法》(沪司规〔2018〕26号),明确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选任程序、资格审查等内容,确保选任工作有章可循。该办法细化了随机抽选为主体、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补充的选任方式,并规定资格审查的联合机制。
探索专家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制定《上海市专家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办理疑难专业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基层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工作。专门制定《居村组织出具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社区现实表现证明办事指南》,明确资格审查的办理程序,统一相关表单格式、内容。
2.明确部门协同职责
确立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制。指导各区通过专项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间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3.规范选任工作流程
对选任公告发布、候选人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公示任命、就职宣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确保选任过程的公开、透明。
(二)选任管理——打造人民“信得过”的陪审员队伍
市司法局指导各区司法局严格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真正代表人民、值得群众信赖。目前,全市16个区共有人民陪审员6153名,其中随机抽选4990名(占比81.1%)、个人申请862名(占比14%)、组织推荐301名(占比4.89%)。
1.科学规划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核定选任名额、制定选任计划,严格选任标准与程序,确保选任工作科学规范。
2.广泛宣传
指导各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发布工作,并在市司法局网站、微信推送《想在上海做人民陪审员吗?赶紧收藏这条!》,对《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解读。依托上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新闻报道,指导各区通过官方推送、印发海报和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严格审查
针对选任工作的关键环节与规定流程,我市专门制定“两全两最”流程图,即“初步审核全覆盖、实地走访全覆盖、资格审查最严格、随机抽选最公正”,以流程的精细化实现选任的规范化,让整个选任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优化资格审查与候选人确定方面,我市建立由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的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候选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进行审查;区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候选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区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指导司法所组织相关村居进行走访调查,必要时进行当面考察。
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任命后,由各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公开就职宣誓,誓词统一规范,彰显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4.规范管理
指导各区司法局会同各基层人民法院对任期内人民陪审员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和动态增补。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如浦东新区探索建立以街镇为网格的全覆盖管理服务模式,按照人民陪审员居住地划分网格单元,设立组长负责日常管理,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浦东、徐汇等区试点建立人民陪审员基层联系点制度,为人民陪审员深入了解基层、贴近人民群众搭建平台,畅通人民群众向人民陪审员反映情况的渠道。徐汇区还将人民陪审员基层联系点与“法治观察点”“立法联系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以及“三所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人民陪审员通过定期坐班咨询、走访基层、收集民意、反映民声,积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治理渠道,向群众“急难愁盼”“关键小事”和基层治理重难点等方面延伸,有效赋能基层法治建设。
下一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机制,指导区司法局配合各区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考核,注重履职实效,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强化司法公开公正、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