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1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134 |
|---|---|
| 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6〕4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5-15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6〕4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4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职律师学院助力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教委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答复意见
涉外律师是为企业、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当前,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对涉外律师队伍的规模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您建议设立专职律师学院,对于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律师人才,从而更好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我局当前重点工作高度契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加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
2021年,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统一部署,我局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共同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并向相关高校推荐18家优质涉外律所和仲裁机构作为联合培养单位,落实学校、法律服务机构双导师制度,加强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我局依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连续两年举办“律所‘走出去’战略思维培训项目”,加强律所“走出去”配套支持;开展律师行业领航计划、青训营等,聚焦出口合规、国际商事规则、跨文化沟通等出海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行业培训,不断充实后备人才队伍。
(二)深化法律服务合作交流
打造沪新、沪港合作交流项目。自2023年起,市律师协会先后与新加坡、香港两地律师行业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每年选派律师代表团访问交流,通过跟班实践方式加深法律服务市场的相互了解,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推动仲裁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我市仲裁机构与联合国贸法委、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和境外知名争议解决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积极参加仲裁电子送达、电子提单、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等会议研讨并提交课题报告。支持仲裁协会和仲裁机构开办“上海仲裁公开课程”、“上海仲裁35”青年仲裁人才培训营、涉外法治系列课程等主题活动,各类培训课程累计参加人次达200万。
下一步,我局将以建设实务型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机构为重要抓手,加强与市教委等部门联动,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共同构建以实战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助力实践型、复合型人才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