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600248
文件编号 沪司复函〔2026〕14号
产生日期 2026-05-29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复函〔2026〕14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李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0018”号“关于推动沪港合作,利用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优势赋能上海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及非洲市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并充分听取市商务委、市国资委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您在提案中提及做实“实战型”培训与指引、建立沪港法律服务“一站式”对接、以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形成“常态化合规投入”等建议,对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沪港合作。在沪港合作机制框架下,我局高度重视沪港法律事务合作,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长期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沪港法律服务蓬勃发展。重点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制度型开放。2025年,我局印发《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市开展合伙联营的实施办法》,取消、降低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合伙联营的出资比例等限制条件,鼓励内地律所与香港律所合伙联营。目前,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柯伍陈律师事务所已开设上海首家沪港联营律所。二是加大沪港双方法律服务人才交流合作力度。我局注重发挥香港区位、资源优势,指导上海市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签署合作备忘录,依托香港国际化平台优势,在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设立首个“跨境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上海律师提供实战训练场景。2025年已开展第一期培训。三是强化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我局编制发布法律风险防范与服务指引20余期,发布首批《企业海外投资评估指引》(分别针对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等),针对出海企业不同需求场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发布《上海律所海外服务网点指南(黄页)》2.0版,收录我市律所通过多种形式设立的海外服务网点118家。我市仲裁机构已在香港、西班牙等境外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下一步,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拟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一是持续深化沪港法律服务合作。我局将依托沪港合作平台,持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加强合作交流,共同打造数字化法律服务矩阵,整合人才库、机构库和知识库资源,进一步提升上海律所服务企业“出海”能级。二是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合规工作水平。我局将继续聚焦出海企业需求,研究编制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系列指引,针对性开展以出海合规及风险防范预警为主题的法律实务专题培训,指导行业组织研究制作分类合同模板供相关企业参考,帮助出海企业提升维护海外合法权益能力。三是打造“一站式、全链条、数智化”的国际法律服务枢纽。聚焦企业出海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需求,集成我市律师、仲裁、商事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及时发布国别指南、涉外法治动态、业务培训等资讯,依托平台向相关企业开展针对性信息推送服务,提供合规工具、争议解决指引、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企业风险防范预警和合规经营能力,为出海企业提供高品质精准化法律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沪港涉外法律服务合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