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07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278 |
|---|---|
| 文件编号 | 沪司复函〔2026〕35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7-07 |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复函〔2026〕35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109号提案的答复
张玉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1109”号“关于加强对网推所监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充分听取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网推所及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序发展,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2025年9月,为落实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开通并对外公布线索举报投诉热线及电子邮箱。同时,聚焦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办案场所周边,以及医院、劳动仲裁机构等涉及交通肇事、劳动仲裁等案件的重点区域,深入走访排查,重点查处冒充律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解析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在资质、监管、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实质区别,提升公众辨识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市律师协会出台我市《律师、律师事务所不正当竞争认定和处理规则(暂定)》以及《律师、律师事务所违规收案、收费认定和处理细则(暂定)》,明确规范网络推广行为,细化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行业惩戒。
2.压实属地管理。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律所年度检查考核等监管方式,指导区司法局对网推所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收案收费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和核实。
3.加强行业自律。一是落实“双约谈”制度。指导市律师协会对网推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及律所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督促律师行业自觉严守执业规范,切实筑牢风险底线。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对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市律师协会制定的相关执业规范和指引加强宣介,指导市律师协会及各区律工委开展律所规范管理、合规执业等专题培训,提升职业道德与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协同治理。继续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同时监督指导区级部门做好执法工作,对网推所存在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会商研究。
最后,感谢你们对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再次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7月3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