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徐汇区司法局等7家单位 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 和给予叶丽霞等10名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通报表扬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2-2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2-00017
文件编号 沪司矫发〔2022〕3号
产生日期 2022-02-24

各区司法局,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自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司法局、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者严格履职、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帮教各项工作,确保“两类对象”安全稳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选树典型、展示风采、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徐汇区司法局等7家单位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通报表扬叶丽霞等10名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希望被授予铭牌、纪念杯的单位和受到通报表扬的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相关单位及全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积极进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1.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授予单位名单

2.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名单

 

 

 

                                                                                  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2022216日


附件1

 

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

授予单位名单

 

一、连续八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徐汇区司法局 (2014-2021年)

二、连续五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长宁区司法局 (2017-2021年)

三、连续四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虹口区司法局 (2018-2021年)

四、连续三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金山区司法局 (2019-2021年)

五、连续二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嘉定区司法局 (2020-2021年)

六、2021年度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度)

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度)

 

 

 

 

附件2

 

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

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名单

 

一、专职干部(3名)

浦东新区 叶丽霞

长宁区   韩晶晶

杨浦区   张睿麒

二、选派民警(3名)

浦东新区 王  俊

虹口区   罗  琼

静安区   路相朝

三、社会工作者(2名)

黄浦区   陈慧君

宝山区   武  锦

四、社会帮教志愿者(2名)

金山区   胡  毅

    奉贤区   谢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