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1-00083
文件编号 沪司发〔2021〕69号
产生日期 2021-10-09
文件状态 有效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门人才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司法部《全面深化依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等有关要求,经市领导同意,建立本市政府立法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立法专家库首批成员名单

1.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2.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3.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4.章剑生

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5.王禄生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

6.俞能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7.阮忠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级巡视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8.刘  平

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9.顾长浩

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10.江子浩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沈国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教授

12.叶必丰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教授

13.林  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教授

14.顾功耘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法学教授

15.沈福俊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法学教授

16.王  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教授

17.金可可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法学教授

18.张梓太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19.许多奇(女)

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20.吴  凡(女)

复旦大学医学院副院长

21.朱晓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

22.关保英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23.蒋惠岭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

24.王国华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25.秦文波

上海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研究员

26.权  衡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

27.桑  标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28.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

29.施伟东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

30.唐民皓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

二、政府立法专家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

    (一)工作职责

1.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2.参与起草或者起草政府立法草案;

3.对政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4.对政府立法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出报告;

5.对政府立法的评估、修改、废止、清理提出意见建议;

6.对其他需要咨询论证的政府立法事务提出意见建议。

(二)工作方式

1.提出书面意见

2.参加论证会、听证会

3.受托开展专题研究

4.受托起草立法草案

5.其他参与方式

三、其他事项

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实行聘期制,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可以连续聘任。

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由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需要邀请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参与本部门、本单位有关立法活动的,具体事宜可以联系市司法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1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