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市监狱管理局、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及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市监狱管理局、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及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本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促进法治化进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若干规定》(沪司规〔2010〕1号)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报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报送工作 市司法局将于第一季度编制《2013年度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向市司法局书面提出2013年度需以市司法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建议。立项建议的内容应当包括:需制定、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制定、修改、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理由、目的、依据、必要性分析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相关说明的计划完成日期;其他需要在立项建议中说明的内容。 二、关于201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报送汇总工作 市监狱管理局、各区县司法局应当编制本单位201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并且向市司法局报送,由市司法局法制处统一汇总。各单位201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文件名称和制定时间安排等事项。 以上报送事项的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2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如无本通知规定的报送情况的,应当在书面报告中作出简要说明。 联系人:市司法局法制处滕志鹰,电话:2402999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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