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司法行政“疫”线印记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0-0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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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0〕73号 |
产生日期 | 2020-07-31 |
市局各单位、各部门,各区局:
为充分展现上海司法行政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勇敢逆行、英勇无畏、共克时艰的大爱担当,用影像和文字记录时代、留存历史,生动讲述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精彩抗疫故事,市局、东方网决定联合举办上海司法行政“疫”线印记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上海司法行政“疫”线印记。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东方网。
三、征集对象
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媒体记者、社会公众。
四、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评审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五、投稿要求
本次活动通过东方网开展征集、投票、宣传和展示,须通过东方网专属投稿平台上传作品进行投稿,投稿平台将于8月上旬上线(请关注“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号,具体网址及登录方式将另行通知),8月31日关闭。
上海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投稿作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择优汇总后统一上传投稿平台(《各单位报送数量要求》详见附件1);媒体记者、社会公众可根据投稿平台页面提示自行上传。
每份作品附一张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3)。作品登记表信息需填写完整,打印并由作者本人在“承诺人”处签名。上传作品时,需将该登记表word版及签名版照片同时上传。
六、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市局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一)文字作品
1.内容必须与本市司法行政人抗疫主题有关,格调积极向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
2.题材不限,纪实故事(5000字以内)、散文(3000字以内)、随笔(2000字以内)、书信(2000字以内)、诗歌(500字以内)均可。
3.每位作者限投1篇。
(二)摄影作品
1.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随意虚构摆拍(如需进行后期处理,须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
2.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反映战“疫”一线奋战坚守、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的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人物、生动事迹、精彩瞬间的纪实照片。
3.投稿作品须真实动人,具有视觉感染力,适合网络传播。手机、相机拍摄均可;彩色、黑白均可,单张照片大小在1M至10M之间。照片单幅、组照均可。如为单幅作品,每位作者投稿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如为组照,每组原则上不超过8幅,一组算作一件单幅作品。
(三)视频作品
1.视频作品应记录和反映本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在战“疫”中不忘初心、坚守一线的工作场景和感人事迹,题材不限。(纪实类作品如经过后期处理,须保存不加滤镜和字幕的纯净版原始影像)。
2.作品采用MP4格式,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七、评选安排
评选分为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最后根据综合排名情况评选出年度优秀作品(文字类30篇、摄影类30件、视频类10件),并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
市局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杯,并推荐参加司法部相关作品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将在市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展播,并入选上海司法行政“疫”线印记纪念册。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作品推荐工作。
联系人:袁琳、吕凌
联系电话:24029202、24029142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单位报送数量要求
2.文字作品登记表
3.摄影和视频作品登记表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
各单位报送数量要求
序号 | 单位 | 报送名额 | ||
文字作品 | 摄影作品 | 视频作品 | ||
1 | 监狱管理局 | 不少于5件,不超过8件 | 不少于5件, 不超过8件 | 不少于3件, 不超过5件 |
2 | 戒毒管理局 | |||
3 | 社区矫正管理部门 | |||
4 | 市局机关及其他局属单位 | |||
5 | 市律师协会 | |||
6 | 市公证协会 | |||
7 | 市司法鉴定协会 | |||
8 |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不少于3件,不超过5件 | 不少于3件, 不超过5件 | 不少于1件, 不超过3件 |
9 | 市仲裁协会 | |||
10 | 市东方公证处 | |||
11 | 浦东新区司法局 | |||
12 | 黄浦区司法局 | |||
13 | 徐汇区司法局 | |||
14 | 长宁区司法局 | |||
15 | 静安区司法局 | |||
16 | 普陀区司法局 | |||
17 | 虹口区司法局 | |||
18 | 杨浦区司法局 | |||
19 | 闵行区司法局 | |||
20 | 宝山区司法局 | |||
21 | 嘉定区司法局 | |||
22 | 奉贤区司法局 | |||
23 | 松江区司法局 | |||
24 | 金山区司法局 | |||
25 | 青浦区司法局 | |||
26 | 崇明区司法局 |
附件2
文字作品登记表 | |||
作品名称 | |||
作品体裁 | £纪实故事 £散文 £诗歌 £随笔 £书信 | 业务类别 | |
作品简介 | |||
作者姓名 | 作者单位 | ||
作者职位 | 作者电话 |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联系电话 | ||
原创承诺 | 本人承诺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
备注:业务类别指全面依法治国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包括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
执法监督、普法、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考等。
附件3
摄影/视频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拍摄时间 (视频作品可不填) | 单幅/组照 (视频作品可不填) | £单幅 £组照 | ||
拍摄地点 | 业务类别 | |||
作品简介 (300字以内) | ||||
作者姓名 | 工作单位 | |||
职位(可不填)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原创承诺 | 本人承诺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