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1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2-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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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2〕12号 |
产生日期 | 2022-03-21 |
现将《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9日
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继续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的备案工作,不断提升公文的主动公开率。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平台的数据对接,提高公文备案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公文属性认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公文公开属性界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历史公文的转化公开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
(三)规范公文发布要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或有效期的标识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同时制作解读材料的工作。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围绕市民关注热点,新增部分特色主题分类。
(四)做好信息发布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维护职责,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推送工作。在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
(五)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主动公开的,应当将文件属性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
二、持续强化解读回应和参与实效
(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解读材料的质量管理,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进行重点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政策实施后,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二次解读。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文件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
(七)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年内开展精准推送工作不少于2次。
(八)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策发布页面要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政策性文件制作单位和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读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文件,应当按照《市司法局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规定》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时,应审核决策是否已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
(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或开放周以及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十一)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要及时更新,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展示。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全领域基本目录,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
(十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大调解工作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解纷一件事”。
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三)深化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建设。推出日语、德语、法语等多语种版本,建设典型案例库,进一步扩大法规全书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十四)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实施本市全面推行免罚清单的意见,指导做好本市“免罚清单”的跟踪解读和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十五)深化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推进进博会服务保障条例立法。举办第四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和2022年上海仲裁周活动,持续打响上海国际仲裁常设性论坛活动品牌。
(十六)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发布《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白皮书(2021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五、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和渠道建设
(十七)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管理水平。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加强留言答复审核把关,严格落实3个工作日内答复。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十八)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六、持续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十九)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机制。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功能。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