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 发布机构: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索取号 002420455M/202300032
文件编号 沪法宣办〔2022〕10号
产生日期 2022-12-05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党委宣传部、各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各区司法局、法宣办,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法宣工作部门: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本市将举办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三、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四、宣传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主题活动”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启动暨“上海市青浦区崇德尚法文化馆”落成仪式

青浦区金泽镇,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许崇德的家乡。金泽镇举办“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启动暨上海市崇德尚法文化馆”落成仪式,邀请相关部门、学界、群众代表共同回顾总结本市首创并成功举办33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发展历程、经验做法,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献计献策,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本市将分别组织“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公共空间”等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法宣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各区法宣办配合主办。各部门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部门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各主题宣传活动将通过媒体统一发布。

1.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包括:“法治进乡村 ‘宪’在进行中”——市、区两级法宣、农村农业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总结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发布等。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法宣办等

2. 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包括:民政部门立足社区,关注民生,重点宣传宪法和《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市残联开展“共享法治 爱满申城”宪法专题宣传活动,宪法法律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

牵头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各区法宣办等

3. 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包括: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举办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尚法杯”上海市高中生法治辩论赛、全市中学生“我为法治上海献一策”主题征文比赛等。

牵头单位:市教委

4.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包括: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系列宣讲活动。宣传《关于建立本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宪法宣誓活动等。

牵头单位:市级机关工委、各委办局

5. 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组织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包括: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市总工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法治宣传行动。举办“第六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决赛”等。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等

6. 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组织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上海警备区

7. 宪法进公共空间主题活动

宪法进公共空间主题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入日常生活、走进群众身边。包括:依托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法治文化品牌活动,以宪法法律为主题,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运用宪法”的法治氛围。

牵头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法宣办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推动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各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把宪法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到位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宪法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扎实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增强宣传实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借鉴本市首届法治文化节的成功经验做法,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各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宪法宣传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本市宣传系统要督促新闻媒体提前播报宪法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安排,组织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各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宪法宣传活动素材,扩大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知晓率。各普法新媒体要加强对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预告宣传和跟进报道。

 

各区各部门要参照本通知策划制定各自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请各区各单位于12月2日(星期前,参照范例填写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见附件)并发送至市法宣办邮箱:fxcsfj@126.com

联系人:李月锋    电话24029119 13918189390

              传真:64742221

 

附件: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11 月 30


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四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序号

单 位

活 动 主 题

时  间

地  点

联系方式

范例1

**区

升国旗暨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宣誓仪式

**日上午10点

*******

6xxxxxxx

范例2

市**局

第*届法务大赛决赛

**日上午9点

******

2xxxxxxx

1






2






3






附件

 

 

(注:每个区上报主题活动不超过5个,每个单位上报主题活动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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