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8 | 发布机构: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40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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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4〕52号 |
产生日期 | 2024-07-18 |
各区委组织部、编办,各区司法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经研究,对《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
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在法治政府、难点在基层。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发挥着关键作用。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着眼于把司法所打造成为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切实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履职能力,服务和保障街道乡镇中心工作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为使法治成为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筑牢基础。
二、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
2.司法所在街道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承担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责。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协调、推进各项基层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2)牵头推进街道乡镇依法行政,协调推进街道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
(3)办理街道乡镇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工作;
(4)承担街道乡镇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并做好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6)指导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7)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8)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
(10)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居村法律顾问工作;
(11)参与面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协助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2)完成街道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务。
三、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
3.司法所按照行政区划与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对应设置。司法所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街道乡镇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后,报区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司法所的名称为:上海市××区××街道(乡镇)司法所。
4.司法所根据所在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应当完善工作力量补充机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聘任法律顾问等方式配备辅助力量,支持司法所工作。
四、优化司法所运行机制
5.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所长。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和正式在编人员的人事任免、调动,由街道乡镇提出动议,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6.司法所在街道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街道乡镇负责为司法所履行职责提供全面支持,负责对司法所工作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7.适应司法所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司法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新招录的司法所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工作能力。新任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街道乡镇应当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中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重,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法治职能的专业素质。
8.建立健全市、区司法局机关干部联系指导司法所工作机制。落实以区司法局为主的分级教育培训责任,市司法局应当提供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按照有序、合理的原则,开展司法所干部与区级机关、街道乡镇其他部门、街道乡镇之间干部交流任职。
六、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
9.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障水平。街道乡镇要认真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保障司法所工作场所的独立性和业务的完整性,不断提高本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由街道乡镇负责保障,并应达到《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三级司法业务用房面积指标,且应当满足业务工作以及档案管理、值班备勤等功能需要。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相关要求,由街道乡镇负责落实。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列入街道乡镇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切实做好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保障工作,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融入“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实现信息化赋能。
七、加强司法所组织领导
10.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司法所党员纳入街道乡镇党组织管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1.各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设领导责任制,街道乡镇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确保层层压实责任,为司法所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各区司法局要大力支持司法所工作,建立健全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业务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司法所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化落实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议、镇(乡)长办公会议制度,切实履行司法所承担的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12.加大司法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尊重司法所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的鲜活实践中提炼、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培育并及时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司法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做好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各区党委、政府,各级司法行政、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等职能部门,各街道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对于全面提升本市基层法治水平的基础性作用,把司法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共同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