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 发布机构: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索取号 002420455M/202400196
文件编号 沪法宣办〔2024〕10号
产生日期 2024-12-03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党委宣传部、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局、法宣办,各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法宣工作部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我市将举办上海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周日)至12月7日(周六)。各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活动时间。

三、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四、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二)我市以宪法法律为引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和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法治宣传、实践及成就等。

           五、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主题日活动”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上海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启动暨首批上海市红色法治资源名录发布仪式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我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之际,正式发布首批上海市红色法治资源名录,赓续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打造文化自信自强上海样本,努力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同时,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主办单位:市法宣办、市司法局、黄浦区法宣办等。

(二)主题日活动

结合我市实际,分别组织“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公共空间”等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法宣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单位牵头负责,各区法宣办配合主办。各主题日宣传活动将通过媒体统一发布。

1.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活动内容包括:举办全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暨“驻华女外交官下基层看普法”活动;总结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等。

牵头单位:市法宣办、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法宣办等。

2. 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活动内容包括:举行“2025年上海工会百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专场活动暨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举办“民革、博爱、普法宪法周法律服务活动”等。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民革上海市委、各区法宣办等。

3. 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活动内容包括: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决赛、“宪法在我心 法治伴我行”——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社团集市、2024年上海市18岁成人仪式示范活动等。

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各区法宣办等。

4.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活动内容包括: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系列宣讲活动;组织宪法宣誓;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我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等。

牵头单位:各委办局、各区法宣办等。

5. 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活动内容包括:举办“第八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决赛”;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等。

牵头单位:市法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区法宣办等。

6. 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推动依法治军。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等。

牵头单位:上海警备区、部分区法宣办。

7. 宪法进公共空间主题活动

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空间主题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入日常生活、走群众身边。活动内容包括:举办上海海关“拒绝‘异宠’入境 共建美丽家园”法治开放日活动、城管普法微视频展播活动等。

牵头单位:各区法宣办、上海海关、市城管执法局等。

8. 其他宪法主题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讨会”等相关活动。

六、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深刻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深入开展既有地方部门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力度,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活动宣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宪法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区、各单位请于11月28日前填报“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并发至市法宣办邮箱:fxcsfj@126.com

联系人:李月锋,电话:24029119、13918189390,传真:64742221。

    附件: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1127

 

 

 

 

附件

 

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六届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表

序号

单位

活动主题

时间

地点

联系方式

范例1

**区

宪法宣誓仪式

**日上午10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范例2

市**局

第*届法务大赛决赛

**日上午9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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