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 发布机构: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索取号 002420455M/202500038
文件编号 沪法宣办〔2025〕4号
产生日期 2025-04-10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

 

沪法宣办〔2025〕4号

 

 

 

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守法普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区司法局:

《2025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验收之年,做好我市守法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战略与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普法宣传质效,更好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完善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超大城市普法工作新格局,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全市各类普法宣传阵地和平台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法学会,各区)

(四)加大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做实党内法规基层联系点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创新纪法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五)精心组织开展好上海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市持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继续做好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国防教育法等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六)认真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三八”维权月、侨界法治宣传月、反电信诈骗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禁毒办、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市侨联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

(七)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办好第九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出版发行《上海市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优秀案例集》,积极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分层分类实施重点人群精准普法

(八)继续办好“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宪法卫士”、上海市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等品牌活动。依托上海高校法治文化育人联盟,探索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合作新模式。加强全市法治副校长选聘和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区)

(九)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女职工和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各区)

(十)加快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在全市范围扩面提质增效,引导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守法好习惯,培育崇德尚法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区)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一)充分利用首批上海市红色法治资源名录,依托红色法治资源宣讲团广泛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讲好上海红色法治故事,有效发挥红色法治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和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旅游局、市法宣办,各区)

(十二)开展上海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以视频、摄影、海报、书法、文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着力打造上海法治文化创作精品系列集成和展示平台。在精准分析市民法治需求的基础上,努力将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更广泛应用于对象化、分众化、个性化普法宣传场景。(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各成员单位,各区)

(十三)继续组织开展好第十一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等区域性主题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扩大赛事活动的社会知名度、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教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

五、着力提升涉外法治宣传整体质效

(十四)将涉外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整体布局,以全市重点普法项目为牵引持续抓好推进,确保涉外法治宣传重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构建全市统一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宣传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外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十五)改进有关涉外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解读方式,通过图解、视频、“专家宣讲团”等便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理解的形式,为外籍人士在沪经商、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便捷法律指引和服务。推出一批以反映和体现上海倾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乐迎外籍人士来沪投资兴业、生活游玩为主题的涉外法治宣传短视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法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上海海关,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

(十六)组织和邀请在沪外籍人士广泛参与我市法治文化体验、法治成果展示、法治实践交流等活动。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治观察员等,推动更多外籍人士成为讲好上海法治故事的积极力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外宣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

六、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十七)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赋能基层治理行动项目。持续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积极引导居、村民依法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有序参与居村事务管理,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法宣办,各区)

(十八)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居、村“两委”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的日常培训内容,适时推出一批精品课程、典型案例和基层示范教学点。积极探索实施民营企业“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计划。(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法宣办、市工商联,各区)

七、完善工作落实和保障机制

(十九)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终期总结验收工作,谋划编制好我市“九五”普法规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十)继续深化和完善“无感式”智能化评估新模式,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综合评估,不断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十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普法志愿者组织管理和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高校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十二)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等工作,举办“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市级示范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的能级和质效。办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各成员单位,各区)

(二十三)深入推进法律科技普法应用,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普法运用新场景,有效推动普法资源高效配置、精准输出,持续推进普法工作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各成员单位,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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