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500195 |
|---|---|
| 文件编号 |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2025〕5号 |
| 产生日期 | 2025-10-24 |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
(2025)第 5 号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
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沪府令6号)第九条规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上海市司法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立法重点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国家战略任务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进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及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等方面,提出需要立法保障的事项。
(二)聚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要求,对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建议。
二、有关事项提示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建议人”)提出制定、修订或者废止政府规章等立法项目建议的,请在建议中说明有关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的理由、拟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相应措施。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立法文本建议稿,也请一并递交。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建议提交方式
建议人的立法项目建议,有电子版的,可发送至电子邮箱xujd@sfj.sh.gov.cn;仅有纸质版的,可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1906室(市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00030),或者传真至021-64742007。
四、采纳情况反馈
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建议人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并在完成编制工作后及时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