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31 | 发布机构: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064 |
|---|---|
| 文件编号 | 沪法宣办〔2026〕4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3-31 |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沪法宣办〔2026〕4号
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守法普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区司法局:
《2026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2026年上海市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之年。今年我市守法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把“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本市普法宣传质效”作为普法工作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上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着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九五”普法的首要内容,纳入我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全面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二)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采取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不少于100场次,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等,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积极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品牌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法学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内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等重大活动,切实做好依规治党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的对外宣介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二、持续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办好上海市第三十八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实现宪法宣传在超大城市的立体化全覆盖。继续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三八”维权月、侨界法治宣传月、反电信诈骗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国际禁毒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策划举办好我市首个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国动办、市城管执法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市侨联,市禁毒办、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五)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着力加强宣传刑事、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普法宣传,积极发挥法治宣传在统筹推进“五项工作”(即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有力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违法犯罪,为“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动办、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依托“处长讲政策”“蓝鲸护企”“法进百企”“法治副园长”以及“企业家学法”等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楼宇等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有效提升。继续高质量办好第十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不断扩大赛事影响力和参赛企业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三、坚持精准施策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七)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着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采取生动的以案说法、以案说理等方式,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法治素养,更好引导市民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广泛参与法治上海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八)坚持以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为牵引,配套开展宪法类网上学习、知识竞赛、演讲辩论等校园普法品牌活动。深入推进“五堂法治思政大课”品牌建设,灵活运用征文、书画、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大中小学生的法治素养。持续加强和改进我市法治副校长选聘与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宣办,各区司法局)
(九)大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宣传教育,有力促进用工单位和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他们积极遵规守法、依法维权。加大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供给,定期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公益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法宣办,各区司法局)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十)精心谋划高质量办好第三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坚持贴近市民、普惠群众,努力打造一届活动内容更丰富、参与范围更广泛、品牌影响力更大的“法治的盛会、市民的节日”,真正让法治深入人心,让文化浸润全城。积极推动设立市法治文艺研究基地,进一步活泼普法形式,创新普法手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上海戏剧学院,各区司法局)
(十一)充分发挥党的诞生地的红色资源优势,启动上海市第二批红色法治资源名录认定等工作。推出红色法治文化路线,开展群众性红色法治资源参观体验等活动,更好发挥红色法治文化在价值塑造、精神支撑和铸魂育人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与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旅游局、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十二)积极组织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广泛开展各类以法治为主题的演讲辩论赛、新媒体作品竞赛、故事巡讲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嘉定法宝杯”中国法治故事曲艺展演、“小法官网上行”、“青蓝杯”校园新媒体法治作品竞赛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区域性、行业性重点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五、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宣传整体质效
(十三)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涉外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与要求,确保涉外法治宣传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切实提高涉外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外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十四)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入宣传对外贸易、吸引利用外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外籍人士来沪投资兴业、生活游玩等方面提供便捷法律指引和服务。大力加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普法宣传,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政府外办、市人才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海关、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十五)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法治观察点等载体,邀请更多在沪外籍人士参与我市法治实践活动,吸纳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观察员等,共同讲好中国(上海)法治故事。(责任单位:市委外宣办、市政府外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六、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十六)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上海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市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复核以及第十批次创建培育过程管理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法治乡村(社区)示范建设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宣办,各区司法局)
(十七)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持续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等工作,实现我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工作全覆盖,有效提升培训能级和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区司法局)
(十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司法部统一部署和安排,承办好“全国网络普法行”上海主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和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依法文明上网。(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七、积极促进普法工作保障能级不断提升
(十九)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精心谋划和科学编制我市“九五”普法规划,并切实抓好启动实施等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我市“八五”普法决议专项监督调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二十)积极推进法律科技赋能普法宣传,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媒体,不断丰富普法应用新场景,持续提高普法宣传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新技术新手段在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模式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综合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
(二十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普法志愿者组织管理和服务网络,着力深化我市各级各类普法讲师团建设,不断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办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持续提高全市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