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局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002420455M/202600271
文件编号 沪司发〔2026〕25号
产生日期 2026-06-29

 

 

 

上 海 市 司 法

 

沪司发〔2026〕2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局2026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市局各单位、各部门,各区局,各行业协会

《上海市司法局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已经2026年第21次市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6日

 


上海市司法局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若干举措

 

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推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强化制度供给,有效匹配经营主体法治需求

(一)推动出台相关立法项目。制定促进开发区发展条例、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若干规定。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会展业条例。用足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修改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规定、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制定支持探索发行新型风险转移产品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政府规章。

(二)有效破除涉企制度障碍。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落实立法项目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地方财政补贴、涉企收费事项的审核。指导完善浦东新区法规实施情况评估机制,推动相关改革创新举措突破地区限制、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推进长三角区域制度建设。推动出台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完善长三角区域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标准衔接。研制长三角区域法医物证等领域司法鉴定团体标准,促进区域内团体标准更多适用。

二、规范涉企执法,依法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四)推进涉企检查提质升级。推进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全量纳入行政检查事项库,持续优化亮码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市级执法部门持续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配合打造以综合监管场景为主的联合检查模式。探索建立检查次数超限“熔断”机制。完善非现场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非现场执法制度规范。

(五)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紧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用好“一函两书”(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质效分析。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预防“小过重罚”。拓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细化减轻处罚情形,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六)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健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推进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办理。深化“一站式”行政争议调解化解机制,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复议化解函制度。落实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的管理、共享和应用机制,压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牟利空间。

三、优化法律服务,更好赋能经营主体成长发展

(七)推进服务降本增效。指导各区开展“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优化调整公证附加证明书代办费推动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加强临时仲裁制度宣传解读和服务推广,支持仲裁机构制定和推广运用绿色燃料加注等新兴领域示范合同。指导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法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开展跨境破产涉外人才培训,提升跨境破产实务办理能力。依托“上海法网”,推进以用户端为导向的合同智能审查、标准化文书生成等智能化产品开发应用。

(八)推动商事纠纷有效化解。加强诉讼、调解、仲裁等事项联动,提供多样化、集约化解纷方式。协同推进“三所联动”与“综治中心”“多格合一”等平台机制对接融合。举办全市商事调解“和”计划活动。推动成立上海市商事调解协会。升级解纷“一件事”平台,开发上线商事调解组织备案、人员管理、业务监管等功能。

(九)护航企业稳健出海。加强中小企业出海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和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为企业提供交易架构、合同条款、贸易术语、纠纷应对等相关的工作指引、风险提示和案例解析。建设上海企业出海法律服务中心,发挥“无问西东”主题沙龙平台作用。拓展航运等公证服务领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文书服务探索海事等领域司法鉴定资源布局。引导更多航运经营主体选择仲裁机构或者以上海为仲裁地解决争议。建设外国法查明公共服务平台。指导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研发细分国别、行业领域的专业合规产品。探索建立专用信用报告境外应用工作机制。

(十)打造一批功能平台。深化推进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指导徐汇、静安、虹口、长宁、黄浦、宝山等区打造各具禀赋优势的法律服务功能平台。打造一站式、全链条、数智化上海国际法律服务枢纽。聚焦平台最核心的人才资源,组建国别、法域、专业等细分领域涉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鼎新涉外法治人才库。

四、畅通政企互动,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切身感受

(十一)完善经营主体参与机制优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从立法源头准确传递、有效回应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声音。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及时主动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基层法治观察布局,更好发挥企业、园区等观察点、观察员作用,积极推动涉企法治观察建议转化运用。

(十二)营造守法经营良好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广泛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楼宇等普法宣传活动。指导各市级部门、各区分批制定依法经营指引。完善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平台功能,建设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库。办好第十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进一步拓展企业参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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