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600305 |
|---|---|
| 文件编号 |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2026〕4号 |
| 产生日期 | 2026-09-29 |
上海市司法局公告
(2026)第 4 号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度政府规章
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规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7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重点领域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五个中心”建设、高水平改革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人民城市建设、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政府自身建设等,提出需要立法保障的事项。
(二)聚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要求,对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建议。
二、有关事项提示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建议人”)提出制定、修订或者废止政府规章等立法项目建议的,请在建议中说明有关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的理由、拟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相应措施。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立法文本建议稿,也请一并提交。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建议提交方式
电子版立法项目建议可发送至电子邮箱xujd@sfj.sh.gov.cn;纸质版可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1906室(市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00030),或者传真至021-64742007。
四、采纳情况反馈
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建议人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并在完成编制工作后及时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