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单位决算 (2016-09-21)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 依法受理、审查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依法及时作出决定。

(三) 受理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并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 受理结案、评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五) 管理和组织实施法律咨询服务、网上法律咨询和全市法律咨询专线工作。

(六) 负责对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七)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联系本市有关社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八) 承办上海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内设机构为3个,包括:办公室、业务科、综合科。

第二部分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单位决算表

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848.6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


外交支出


事业收入


国防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

913.08

其他收入


教育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




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33



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金融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6.8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其他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848.69

本年支出合计

981.69

动用历年结余

133.00

本年结余


合计

981.69

合计

981.69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号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合 计

981.69

439.52

542.17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13.08

373.21

539.87

3

204

06


司法

913.08

373.21

539.87

4

204

06

01

行政运行




5

204

06

07

法律援助

913.08

373.21

539.87

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7

30.17

2.30

7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47

30.17

2.30

8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19

30.17

2.02

9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0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0.28


0.28

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33

9.33


12

210

05


医疗保障

9.33

9.33


13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9.33

9.33


1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81

26.81


15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26.81

26.81


1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26.81

26.81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65.04

265.04


301

01

基本工资

52.29

52.29


301

02

津贴补贴

146.80

146.80


301

03

奖金

35.49

35.49


301

04

社会保障缴费

24.93

24.93


301

06

伙食补助费




301

07

绩效工资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53

5.5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5.92


115.92

302

01

办公费

6.58


6.58

302

02

印刷费

2.26


2.26

302

03

咨询费




302

04

手续费

0.06


0.06

302

05

水费




302

06

电费




302

07

邮电费

10.48


10.48

302

08

取暖费




302

09

物业管理费

9.78


9.78

302

11

差旅费

28.96


28.96

302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

13

维修(护)费

1.25


1.25

302

14

租赁费




302

15

会议费

1.33


1.33

302

16

培训费

0.83


0.83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50


0.50

302

18

专用材料费




302

24

被装购置费




302

25

专用燃料费




302

26

劳务费

2.11


2.11

302

27

委托业务费




302

28

工会经费

3.00


3.00

302

29

福利费

5.18


5.18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26.64


26.64

302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96


16.96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58.31

58.31


303

01

离休费




303

02

退休费

30.17

30.17


303

03

退职(役)费




303

04

抚恤金




303

05

生活补助

0.95

0.95


303

07

医疗费

0.04

0.04


303

08

助学金




303

09

奖励金




303

11

住房公积金

26.81

26.81


303

12

提租补贴




303

13

购房补贴




303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34

0.3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25


0.25

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

0.25


0.25

310

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

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

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合计

439.52

323.35

116.17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

购置费

运行费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决算数

1.03

0.50









1.03

0.50

116.17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号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4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69万元,占100%。

二、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计9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52万元,占44.77%;项目支出542.17万元,占55.23%。

三、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81.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司法”913.08万元,其中:

“法律援助”913.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除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部分)、法律援助办案(业务)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2.47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9.33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9.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6.81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26.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39.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65.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5.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5万元,比预算节约 0.5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有所节省。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和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决算0.5万元,比预算节约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法律援助中心考察交流等,公务接待4批次、36人次。

六、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6.17万元。

七、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决算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执行0.25万元。

2015年度本单位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25万元。

九、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384.80万元。2015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351.22万元,平均得分89.83分。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1个。

十、关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单位201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单位车辆 ,现在车辆保有量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