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2018年预算 (2018-02-10)

目 录


一、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主要职能
二、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设置
三、名词解释
四、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五、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预算表
1.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6.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7.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单位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8.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主要职能


"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拟定本市司法鉴定业务质量监管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市司法鉴定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实施质量检查报告制度,调查、分析、公布本市司法鉴定质量情况。跟踪反馈本市重要政策在司法鉴定领域的反映,开展预测、预警并适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决策建议;
3.具体负责本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组建、日常运作和管理,组织专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技术咨询,为审判机关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组织专家对司法鉴定信访投诉案件进行业务审查,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组织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规范全市司法鉴定秩序;
5.依托上海市司法鉴定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司法鉴定业务质量监控体系;
6.建立与本市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对司法鉴定服务司法审判的成效进行跟踪,为司法活动提供技术保障;
7.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8.承办上海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机构设置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鉴定一部、鉴定二部。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预算支出总额为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4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司法鉴定费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