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3) 作者:上海市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sh.gov.cn)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小木桥路470号),联系电话:53899700、24029009。
2019年,上海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司法行政部门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满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成《2018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市政府办公厅上报国务院,抄送司法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并通过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上海”向社会公开。
2.出台本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开发上海市行政执法公示系统。10月起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正式上线运行,统一公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单位的事前、事后行政执法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
3.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在本市的建设和数据对接工作。在衔接本市“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司法部相关标准要求,开发建设了本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为了减少数据重复录入的负担,充分共享本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一网通办”系统等现有数据,实现本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与司法部系统数据对接的工作。
4.开展本市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组织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公布2018年本市证明事项清理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建成包括行政机关证明事项管理、公布和公众查阅等功能的证明事项清单模块,在“中国上海”上线运行。
5.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2019年12月5日,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同步开展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开放日活动。主场活动在上海司法行政大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企业代表、师生代表、社区群众代表以及通过网络自愿报名的市民群众等50余名活动代表参观了上海司法行政70年历史图片展,实地参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观感受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并与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参与群众表示,市司法局连续两届举办开放日活动,让市民群众有机会走进机关大楼,了解司法行政历史和改革发展图景,问需问计于民,倾听群众心声,充分展现出上海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开放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情怀。
(二)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创新信息发布载体。
1.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和导向性。聚焦全面依法治市、司法行政改革、“上海法律服务品牌打造”等上海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同时,围绕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公共数据开放立法、“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上海市第31届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举办5场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集中采访报道“中英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626戒毒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国公证史编年发布、上海市第三届企业法务大赛等中心工作,截止年底,在中央和本市主要媒体共刊发上海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新闻报道超过250篇次,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采用信息90余篇次,被中国政府网、共青团中央等10余家政务账号转载信息20余篇次。
2.紧紧围绕特色亮点,不断提升传播力。今年5月,结合市司法局机构改革,对“上海司法行政网”与“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内容和功能进行搬迁、合并,“上海司法行政网”同时启用新的域名:sfj.sh.gov.cn。另外,以“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切实加强内容策划和热点追踪,坚持每天更新,及时传播上海司法行政声音,讲好上海司法行政故事,粉丝数突破12万,年度总阅读量超200万,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榜单中首次进入全国司法榜单前十,位列第六,同时,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在上海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中首次进入全市前十,位列第十。策划开展的“春节我当班”“壮丽70年”“追梦者说”“@12348”“我们问了12345律师”等栏目,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围绕“法考”策划开展系列、专题宣传,2天内发布7篇原创稿件,网络阅读量超过10万。
3.紧紧围绕职能定位,切实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力度。继续做好与上海电视台的固定合作节目《法制特勤组》,开设了“律师说”专题栏目,每周定期播出,每次讲述2—3个法治案例,展现本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风采,增设“律师说”版块,由市律协指派权威律师,加强释法说理,普及法律知识。继续与上海广播电台合作《12348法律服务在你身边》栏目,每两周播出一次,通过讲述12348的故事。与音频媒体平台——蜻蜓FM合作推出声音“真人秀”节目,邀请戒毒干警和人员讲述自己的故事,加强戒毒禁毒宣传。同时,与上海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加强合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和生活垃圾管理两个专题,由局领导培参与直播访谈,加大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全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网咨询服务超过83万人次。其中网络咨询132517人次(日均约400人次),网络咨询整体满意率97%,热线咨询614357人次(日均约1860人次),整体满意率98%。实体窗口共接待咨询群众56275人次,办事接待27832人次。完成中国法网留言咨询16次。在“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设12348普法专栏和《12348律师说》专栏。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保障第二届进博会工作。组建了“百人进博法律服务团”,在12348法网开通“进博24小时中英绿色通道”,编印中英双语《律师解读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读本》。展会期间,为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商提供法律咨询176次,展现了上海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公众和媒体广泛关注。
3.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进互联网加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明确市局权责清单共计行政权力 336 项,行政责任4446项,区局权责清单共计行政权力167项,行政责任2128项。
4.全面提升办事的便捷度。全面梳理证照目录清单,修订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办事环节,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全局各接入事项办理时限已由法律规定的3115个工作日减为承诺的1557个工作日,减时限比例为50%,办事所需提交材料数量由622份减为212份,减材料比例为66%,实现“接入在线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交材料减少一半,实现接入在线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减少一半”双减半目标。
5.审批流程再造,全力实现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全局18类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初审)事项需直接在司法部相关平台办理外,其余17类事项均在本市“统一受理平台”进行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类共28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同时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实现市级实体窗口电子证照调取免交。
6.全力优化窗口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理念转变,建立以办事体验为导向的网上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实现服务事项评价全覆盖,完成线下窗口二维码评价张贴工作,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好差评”工作。
7.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便民宣传。“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同步发声,发挥便民利民作用,积极回应市民和考生关切,主动解读政策法规,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生提供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查询、成绩查询、资格信息查询等功能性服务模块,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19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6081条,新增153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10654条,占69.52%;互动交流类信息880条,占5.74%,其他类信息3790条,占24.73%。
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644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7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141条:举办新闻发布会7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次,发布政策解读稿65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0 | 100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0 | 109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7 | 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2484.4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7 | 14 | 1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5 | 11 | 9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1 | 2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5 | 1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6 | 6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3 | 13 | |||||||
(七)总计 | 157 | 14 | 1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2 | 0 | 0 | 7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二是努力扩大了公开范围,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公众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四是加强了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际,特定本市标准指引。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打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议案112件,同比(去年32件)增长250%。根据建议提案,我局在探索建立外聘法律顾问数据库,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党政机关重大法律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政协头条”也专题报道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提案办理工作。其中《关于加快上海市法律服务业走出去,建设“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桥头堡的建议》的提案答复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优秀答复件。
(三)公开财经信息
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门户网及时公开市司法局及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
(四)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上主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正、透明、公开。2019年总计公开集中采购项目32个,金额2484.43万元。分散采购项目20个,涉及金额3343.24万元。
(五)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129件,信函申请37件。从申请信息内容看,39.12%涉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信息,26.37%涉及司法鉴定机构信息,18.78%涉及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资质信息,其余涉及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
(六)申请处理情况
受理的17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的97件,占总数的56.73%,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等信息;其他情况74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7件,占15.79%,“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5件,占8.77%,“其他处理”13件,占7.6%,“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6件,占3.51%,“重复申请”4件,占2.34%,“行政查询事项”4件,占2.34%,“过程性信息”3件,占1.75%,“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占0.58%,“属于国家秘密”1件,占0.58%。
(七)依申请收费情况
2019年,未向申请人收取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的复印和邮寄等费用。
(八)复议、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维持5件,纠正2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维持1件。
(九)门户网信息公开访问情况
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74441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依次是:行政处罚、领导介绍、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和机构职责。
(十)组织举办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计137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