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9-02-11)
上海市司法局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www.justice.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地址:小木桥路268弄1号5楼,电话:64431197)。
一、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于2004年5月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以下是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1、严格按照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按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2条;并及时按照规定向市档案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本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此外,还通过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公示栏”及“司法行政要闻”栏目及报纸刊物及时向社会公示了大量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信息。
2、严格把关,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掌握和获取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3、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要求,根据我局新公布政府信息等有关情况,及时修改完善《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目录》和《指南》报送市档案馆。
4、严格执行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主动公开,哪些依申请公开,哪些免于公开,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相关处室及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该处处长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将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经我局保密委员会审核,对于不确定的还要经由市国家保密局审核,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5条,占总体比例为 0.7 %,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727条,占总体比例为99.3%,(其中,律师管理工作行政许可公告3373条、基层管理工作行政许可公告65条,公证管理工作行政许可公告20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许可公告26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7条,1条涉及公务员录用,8条涉及法制宣传工作,8条涉及司法鉴定工作。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8 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 0件,通过我局网站www.justice.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 1 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2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25%是涉及司法鉴定有关规定(7件)、其余是涉及我局其他业务工作的申请(16件)。
在已答复的 2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有 15件,占总数的53.6%,主要涉及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信息不存在”有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高院的有关规定。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3.6%,主要涉及我局内部的工作资料,主要原因是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70次,其中现场接待50次,咨询电话接听 102次,网上咨询1518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2139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法规、机构领导、机构概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8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公开不属于法定职权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公开不属于法定职权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主要为邮寄费,共39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更新的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与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平台。我们准备进一步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立网上“政务公开平台”,重点加强信息归集高效化和信息查询便捷化,为打造“透明政府”打基础。
第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将在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制、考评规则、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上下功夫,抓落实,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拓宽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完善网络公开,做好受理窗口公开的基础上,尝试通过编印每月政府信息公开专辑、新闻发布会、广播、报纸、电视及电子公告牌等形式来公开政府信息,以不断丰富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统计期限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二)附表(附表共5个)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75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372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