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21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sh.gov.cn)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小木桥路470号),联系电话:53899700、24029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及时公开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以及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财政信息,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相关“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并及时公开等。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通过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方式解读1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已答复83件(含上一年结转件),6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70件,信函申请13件。从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看,涉及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资质信息占全部申请数的27%,涉及文件信息占25%,涉及行政复议信息占13%,涉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占12%,涉及公证处及公证员信息占8%,其余为信息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市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发布《上海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完成上海司法行政网站改版,不断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2021年,市司法局新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32万余人、总访问量近136万次,发布信息4040条。门户网站“上海司法行政”增设“规划计划”、“法治政府建设”专栏,集中公开本局“十四五规划”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主题”与“年份”为标签对政策文件进行双分类,分类更为清晰,查询更加便捷。以归集的方式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超链接展示,增设网页版《上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入口,根据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及服务事项四大分类、29个一级公开事项、138个二级公开事项,以超链接的方式全方位展示市司法局政务工作,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询。
(五)监督保障
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力度,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纳入业务处室及个人的年度考核。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举办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覆盖局内全部业务处室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组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小组,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1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4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1.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 | 3 | 0 | 0 | 0 | 0 | 8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1 | 2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0 | 3 | 0 | 0 | 0 | 0 | 8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1 | 4 | 2 | 13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我局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出台了《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二是开发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信息系统,规范了内部流转程序;三是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丰富上海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栏目的内容,增设“规划计划”、“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以“主题”与“年份”为标签对政策文件进行双分类,以归集的方式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超链接展示,增设网页版《上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入口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深化我局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展示形式。“上海城市法规全书”2021年1月正式上线,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随申办、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都有专门的链接入口,让市民、企业可以轻松地找到所需的法规规章。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上线一年以来,共发布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263部、市政府规章339部、行政规范性文件498部,总访问量已经突破280万。
二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制定《上海市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年内应落地实施的证明事项61项(其中含司法行政领域1项)已全部完成,全市共11.1万件行政事项所用证明事项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减少市民和企业往返逾22万次。推动本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扩容扩围,通过上海电视台、上海电台等制作专题节目进行报道,60余家主流媒体作了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市民知晓率。新推出本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5份,将轻微违法免罚拓展至本市9个执法系统,涵盖115项免罚事项,已有4300余家企业受益,免罚金额逾5.38亿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指导各区组建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形成第一批共计423项街道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做好基层综合执法工作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导。根据新行政处罚法,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修订工作,本市应修订的36个裁量基准中,今年已有27个完成修订并发布,另有9个已形成修订草案。
四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做好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12348上海法网服务 105万人次。其中,提供在线咨询 13.4 万余次,留言咨询8370次。网络咨询整体满意率98.79%,热线咨询80.9万次,热线咨询整体满意率97.94%。实体窗口共接待咨询办事群众9.8万人次。不断加强服务宣传推广,提升“家门口法律顾问预约咨询”社会公众知晓度。探索开发12348热线分流引导功能,将群众等待时间较长的电话转接至AI服务,切实为群众获得法律咨询提供便利。
五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办理公证‘少跑腿’”“人民调解服务‘老小旧远’”“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体检进企业”等主题,聚焦重点办实事项目,先后举办8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通气会。《上海200个公证服务项目实现“最多跑一次”》等140余篇报道先后被人民日报、人民网、中新网和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中央和本市主要媒体刊发,全网转载传播1000余篇次。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验官”活动,共计21000余人次为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打分,征集市民“金点子”1.1万条,评选10位人民群众“特别贡献奖”,并邀请其担任常态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验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效。
六是发布政府信息收费说明。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上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收费事项的规定,编制并发布《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2021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