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政务公开2023年度工作要点,结合2023年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sh.gov.cn)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联系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小木桥路470号),联系电话:53899700、24029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司法局通过“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及时公开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等财政信息,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邀请7位公众代表列席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法制审核会议等,并及时公开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通过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方式对28件文件进行了解读。组织开展“走进上海司法行政历史陈列室”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答复85(含上一年结转3件)3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76件,信函申请9件。从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看,涉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占全部申请数的32.9%,涉及法治政府类文件的信息占全部申请数的25.9%,涉及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资质信息占全部申请数的22.3%,涉及行政复议类的信息占全部申请数的9%,其他为涉及信访、公证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市司法局工作实际,发布《上海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做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继续用好微博、微信、微信视频号以及头条号、一点号、澎湃号、网易号等新媒体平台,开通并试运营抖音号以“短视频+直播”的模式搭建传播互动平台2023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33.9万余人访问超112.3万次,发布信息3033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进一步拓展网上政民互通渠道。官方微信平台每日发布权威信息,推送信息1906篇,总阅读量超328万,粉丝数超35万。新开通的微信平台视频号累计发送视频120条,播放量超58万,开展直播活动6场,超3万人次观看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举办市司法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覆盖局内全部业务处室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8

规范性文件

6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4.9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5

0

0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3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2

0

0

0

0

23

(七)总计

80

3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8

1

0

0

0

0

29

(七)总计

80

5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含1件上期结转)

0

0

0

5

(含1件上期结转)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用好“上海市司法局”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号,进一步推动“短视频+直播”模式搭建传播互动平台,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统筹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深化全局重点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公开发布《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从制度供给、政府监管、涉企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率先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在“随申办”移动端上线全国首个“合规一码通”,出具报告14957份,替代证明逾26.5万份。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试点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机制,推出公证利企惠企双“四一”服务机制,即“一专窗一通道”“一领域一团队”“一企业一方案”“一园区一清单”。    

(二)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政务公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成功开展第10个国家宪法日和第35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围绕1个主场活动+7个主题日活动组织全市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千余场深入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送民法典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16个区及64所高校。

组织实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名单公示、任命决定等信息,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法治建设渠道。

(三)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13830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群众近92.5万人次。其中,网络在线咨询15.1万次,留言咨询691次,网络咨询整体满意率达99.1%;热线咨询约68.8万次,热线咨询整体满意率达98.5%;实体窗口共接待咨询办事群众8.5万人次。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受援人实施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收费情况说明。2023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